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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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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冠县毛白杨林场
冠县毛白杨林场位于县城西北15公里的黄河故道上,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前身为馆陶县北馆陶区农林畜牧场,始建于1958年10月,初时占地1700亩。1963年7月1日,由原山东省馆陶县政府申请,经山东省农林厅批准,改为“国营山东省馆陶县木本粮食林场”。1964年,所在区域划归冠县,易名为“国营山东省冠县木本粮食林场”。主要栽植枣树,间有苹果、桃、杏、梨、柿子等果树。1975年5月改建为“国营山东省冠县毛白杨林杨”。后几经扩建,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0.5~1公里,分设6个林区,1个果园区。1987年,确权核实面积为6130亩,林业用地5748亩,非林业用地323亩,分别占总面积的93.75%和6.25%。林业用地中,以毛白杨为主的用材防护林4365亩,经济林404亩,试验林175亩,疏林地47亩,未成林地123亩,苗圃652亩。活立木蓄积量1.6万立方米,年产果品20~30万公斤。县城内有两处经营点,一处在振兴中路北侧,1980年购置,面积3.3亩,房屋10间,设毛白杨林场招待所;一处在振兴东路北侧,1989年购置,面积10亩,用于木材经营和加工。
冠县毛白杨林场是聊城地区营造毛白杨丰产林面积最大的林场,是山东省重点林场,是中国林科院和林业部规划设计院的定点试验林场。1980年后,中国林科院在此进行了毛白杨密度、施肥培肥及生长规律试验观察,获得大量科研数据。中国林科院研究员刘寿坡和该场协作承担的国家科技攻关课题“用材林立地分类评价及适地适树研究”、“杨树人工林施肥效益研究”、“黄泛平原林地资源利用研究”,分别通过国家和部级鉴定,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分别获国家和林业部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该场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走以林为主、多种经营、以短养长的路子,经济效益逐年提高,自负营亏年年结余,1987年盈利20万元。1987年有职工77人(其中干部9人),拥有固定资产40万元,林木资产432万元,房屋220间,机井40眼,柴油机20台,汽车2部,拖拉机3台,电动机4台。1983~198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部、省速生丰产林先进林场。
二、冠县马颊河林场
冠县马颊河林场位于县城以东25公里的马颊河东岸、309国道北侧,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72年建场,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约0.5公里,面积2825亩。原为荒碱洼地,土壤粘重,含盐量较高,素称“放马场”。建场后,开挖一级排水沟1条,长10公里,二、三级排水沟各20公里,修建扬水站一座。淡水压碱,种植杨、柳、紫穗槐等。改碱后种植水稻、藕等适宜作物,发展养鱼、养鸭、养鹅等养殖业。1987年,确权发证核实面积为2720亩,其中,以刺槐为主的用材防护林368亩,经济林172亩,疏林地54亩,育苗地488亩,宜林地1205亩,非林业用地514亩,活立木蓄积量2200立方米。1984年,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林地、果园、苗圃地及部分农田承包给场内职工,碱荒地承包给农民垦殖。每年出圃大苗15万株,收入10万元。1987年,有职工15人(其中干部1人),拖拉机2台,扬水站1座,房屋70间,固定资产25万元。
三、冠县白佛头林场
冠县白佛头林场位于县城东南17.5公里的白佛头村北,为县属国有林场。1924年建场,面积120亩。1942年,林场面积扩大到157亩。场中有白佛寺旧址,寺后有数百座革命烈士墓,墓前均植梨树、桃树。墓后和两侧有150亩茂密的松树、杨树。其西侧有一条从桑桥到白佛头的防风林。1943年,为纪念抗日战争中光荣牺牲的革命烈士,专署把该林场改为“烈士林”,归专署管辖。1968年划归冠县,命名为“白佛头林场”,面积扩大到7650亩。1987年,白佛头林场有干部职工24人,总面积650亩,有片林、育苗地、果园等,植有以毛白杨、刺槐为主的各种材树4万余株,活立木蓄积量550立方米,固定资产200万元。白佛寺旧址有1933年前后栽植的大毛白杨84棵,其中最大单株木材蓄积量5立方米。建场以来已采伐木材2100立方米。
四、冠县清水林场
冠县清水林场位于县城北17.5公里的黄河故道上。1932年建场,名“冠县第一林场”,面积280亩,栽柏树18亩,其他为杨树、槐树、榆树等。1957年改名为“清水苗圃”。1968年改为“清水林场”。1987年,有职工4人,土地260亩,有材林180亩,果园和育苗地60亩,房屋12间,机井2眼,固定资产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