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互助组 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日趋高涨,由原来简单的搿犋(把耕畜、农具拼凑起来伙耕、伙种、伙收)方式,发展为以等价变工交换原则为主要内容的互助组。1947年夏,牛角店东街30多户农民自发组织起4个互助组。1948年9月,县委针对农业生产问题,号召全县搞好小型互助,原则是“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并包括地主在内。1949年7月,据对一类村周姬庄调查统计,全村共有111户,组织互助组25个,参加农户106户,占总户数95.5%。
互助组分为常年性、季节性和临时性不同形式。常年互助组成员较稳定,有初步生产计划和用工换工制度。生产管理,一般先由农户提出用工要求,经协商,组长统一安排调配。并根据劳动力强弱、技术水平及劳动效率高低,民主评议记工。并兼用换工法,有人工互换或人工与畜工折换等,多用工分票找补用工余缺。季节、临时性互助组,一是农忙时组织起来,二是逢重大活计组织起来互助。1949年冀鲁豫第六地委在“5月份工作总结报告”中对东阿狮子宋、曹庙村打井互助组作为典型进行表彰。
1952年5月,全县长期互助组发展到3153个,参加农户17556户,占总户数的23.6%;季节、临时性互助组5732个,参加农户29694户,占总户数的39.9%。是年秋,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互助组得到进一步发展,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互助组基础上形成。1952年,县委在高海村试办全县第一个初级社——高太坤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制定《社章》。尔后,王集村王殿宝、大义屯赵学荣、王海村侯长远、大窑村杜太成相继办起初级社,年底发展到21个。1953年,形成农业生产合作化高潮,初级社迅速发展到1364个,入社农户5077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71.8%。在农业合作化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整顿工作,至1955年9月,合并为684个,年底入社农户69988户,占总农户99.03%。1956年初,调整为1293个。
生产资料入社:土地,根据常年产量、土质情况和自然条件实行评股,农户按股份取得报酬。一般每人保留0.5~1分菜地,其余归初级社统一管理经营,土地权仍属农民个人;耕畜,实行自养公用,按当时价格付给合理报酬,折价入社者由初级社统一喂养和使用,三年还清价款;大型农具社员私有,由社统一使用和维修,并付给相当于农具本身折旧费报酬,小农具自用自修;水井、水具随土地入社,相应提高土地评股级别。
收益分配:将总收入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其余由社员按土地股份和劳动计酬分红。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3月,开始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按照以乡建社规划,将全县1293个初级社合并为93个高级社,1957年调整为94个,入社农户75528户,占全县农户总数99.38%,入社耕地894787亩,占总耕地93.7%。高级社成立后,社员主要生产资料转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耕畜、大农具作价归公。集中劳动,统一经营,实行按劳取酬分配原则。1957年,全部推行包工包产生产管理,包工主要内容为“五定”,即定工、定产、定成本、定生产队的财务包干、定牲口使用喂养。1958年初,对高级社规模再次调整,将94个大型高级社调整为253个中型高级社。至此,东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化
农业生产互助组 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日趋高涨,由原来简单的搿犋(把耕畜、农具拼凑起来伙耕、伙种、伙收)方式,发展为以等价变工交换原则为主要内容的互助组。1947年夏,牛角店东街30多户农民自发组织起4个互助组。1948年9月,县委针对农业生产问题,号召全县搞好小型互助,原则是“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并包括地主在内。1949年7月,据对一类村周姬庄调查统计,全村共有111户,组织互助组25个,参加农户106户,占总户数95.5%。
互助组分为常年性、季节性和临时性不同形式。常年互助组成员较稳定,有初步生产计划和用工换工制度。生产管理,一般先由农户提出用工要求,经协商,组长统一安排调配。并根据劳动力强弱、技术水平及劳动效率高低,民主评议记工。并兼用换工法,有人工互换或人工与畜工折换等,多用工分票找补用工余缺。季节、临时性互助组,一是农忙时组织起来,二是逢重大活计组织起来互助。1949年冀鲁豫第六地委在“5月份工作总结报告”中对东阿狮子宋、曹庙村打井互助组作为典型进行表彰。
1952年5月,全县长期互助组发展到3153个,参加农户17556户,占总户数的23.6%;季节、临时性互助组5732个,参加农户29694户,占总户数的39.9%。是年秋,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互助组得到进一步发展,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互助组基础上形成。1952年,县委在高海村试办全县第一个初级社——高太坤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制定《社章》。尔后,王集村王殿宝、大义屯赵学荣、王海村侯长远、大窑村杜太成相继办起初级社,年底发展到21个。1953年,形成农业生产合作化高潮,初级社迅速发展到1364个,入社农户5077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71.8%。在农业合作化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整顿工作,至1955年9月,合并为684个,年底入社农户69988户,占总农户99.03%。1956年初,调整为1293个。
生产资料入社:土地,根据常年产量、土质情况和自然条件实行评股,农户按股份取得报酬。一般每人保留0.5~1分菜地,其余归初级社统一管理经营,土地权仍属农民个人;耕畜,实行自养公用,按当时价格付给合理报酬,折价入社者由初级社统一喂养和使用,三年还清价款;大型农具社员私有,由社统一使用和维修,并付给相当于农具本身折旧费报酬,小农具自用自修;水井、水具随土地入社,相应提高土地评股级别。
收益分配:将总收入扣除税金、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其余由社员按土地股份和劳动计酬分红。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3月,开始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按照以乡建社规划,将全县1293个初级社合并为93个高级社,1957年调整为94个,入社农户75528户,占全县农户总数99.38%,入社耕地894787亩,占总耕地93.7%。高级社成立后,社员主要生产资料转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耕畜、大农具作价归公。集中劳动,统一经营,实行按劳取酬分配原则。1957年,全部推行包工包产生产管理,包工主要内容为“五定”,即定工、定产、定成本、定生产队的财务包干、定牲口使用喂养。1958年初,对高级社规模再次调整,将94个大型高级社调整为253个中型高级社。至此,东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