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经费 资料库: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东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section/1/article/4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6/section/1/article/4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书院官办或民办,皆出于书院田租;官办者由官方拨给田产,民办者私人捐赠亦多为田产。儒学及县办学堂,经费主要源于学田租金及存款利息、官款补充、社会义捐等,时全县有学田105亩。1909年学堂经费收入银2028两。私塾,经费多为自筹,家塾由举办之家负担;门馆,即塾师自己设馆,由入读学生之家交纳;村塾,如同族举办多从族田收入中支付,一村或数村联办,则由学生之家平均负担。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以政府统筹为主,学田收入和个人捐纳为辅。1926年,教育经费总收入为11118元(银元),其中附捐收入4600元、学田地租3300元、杂项3188元;教育总支出10048元,其中教育局开支1168元、县立学校4708元、私立学校补助3200元、社会教育支出500元、学生补贴100元、学生贷款300元。1928年省教育厅改革其筹措和管理办法,后逐年有所增加。
    建国后,公办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其次为地方财政自筹及学生交纳学杂费、勤工俭学收入、社会集资等。村办、联办中小学校,为“民办公助”性质,除农村自筹外,采取征收学生学费,开展勤工俭学等渠道筹集教育经费。1985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48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3.99万元,社会集资39.2万元,勤工俭学收入20.71万元,学杂费收入21.58万元,其他收入1.35万元。总支出482.86万元,其中教师进修学校支出13.7万元,农业技术学校17.36万元,普通中学208.18万元,小学222万元,其他开支21.62万元。

    1949~1985年教育经费开支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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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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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10        │1959      │53        │1969      │84.5      │1979      │1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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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11        │1960      │57        │1970      │72        │1980      │1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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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15        │1961      │66        │1971      │89.3      │1981      │2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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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17        │1962      │62        │1972      │114.3     │1982      │28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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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37        │1963      │56        │1973      │120.2     │1983      │3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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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34        │1964      │64        │1974      │123.5     │1984      │34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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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33        │1965      │58.8      │1975      │133.5     │1985      │48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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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34        │1966      │64.2      │1976      │1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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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59        │1967      │61.5      │1977      │149.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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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69        │1968      │74.3      │1978      │16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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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