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县衙设教谕、训导,管理学校,教诲生员。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废科举,裁撤教谕训导署,改设劝学公所。以地方长官为监督,置总董1人,视学若干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改劝学总董为劝学长。
民国初年,仍沿用旧制,设劝学所,置所长1人,或由县视学兼任。1923年,改设教育局,置局长1人,督学、科长各2人,科员3人;内设董事会和教育委员会。1930年,教育委员会设委员4人,分别负责4个学区教育事宜;董事会设事务员4人,负责会计、庶务、文牍、书记等事项。1938年改教育局为文教科,置科长、督学、科员等职,各区设教育指导员,乡公所设文化股主任、干事;并指定乡长兼任中心国民学校校长,保长兼任国民学校校长。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设教育科,置科长、科员、会计等职,区设文教助理员,村设教育委员会。
1949年后,人民政府设教育科,后教育与文化合并为文教科。1956年文教分设,建教育局,1958年并入茌平县。1961年,东阿县建制恢复后设文教局。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教育组。1975年恢复文教局,1978年文化教育分设,改称教育局。1985年,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教科、计财科、职教科等办事机构,并设置业务机构,分别为:
教学研究室 1961年下半年始设,有主任、副主任各1人,教研员5人,1962年裁。1963年设中小学研究室和工读教育教学研究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工作,1972年重建教学研究室。1985年设正、副主任3人,教研员7人、资料员1人。
电大管理站 1979年建,1984年设站长1人,办事员2人,负责电视教学管理工作。
函授站 1981年始配专人管理此项工作。1984年正式建站,设站长1人,办事员1人。
自学考试办公室 1984年建,设主任1人,办事员1人。
教学仪器供应站 1984年建,次年设站长1人,管理员3人。
除上述机构外,尚有成人教育办公室和勤工俭学办公室。
第一节 机构
明、清两代,县衙设教谕、训导,管理学校,教诲生员。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废科举,裁撤教谕训导署,改设劝学公所。以地方长官为监督,置总董1人,视学若干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改劝学总董为劝学长。
民国初年,仍沿用旧制,设劝学所,置所长1人,或由县视学兼任。1923年,改设教育局,置局长1人,督学、科长各2人,科员3人;内设董事会和教育委员会。1930年,教育委员会设委员4人,分别负责4个学区教育事宜;董事会设事务员4人,负责会计、庶务、文牍、书记等事项。1938年改教育局为文教科,置科长、督学、科员等职,各区设教育指导员,乡公所设文化股主任、干事;并指定乡长兼任中心国民学校校长,保长兼任国民学校校长。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设教育科,置科长、科员、会计等职,区设文教助理员,村设教育委员会。
1949年后,人民政府设教育科,后教育与文化合并为文教科。1956年文教分设,建教育局,1958年并入茌平县。1961年,东阿县建制恢复后设文教局。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教育组。1975年恢复文教局,1978年文化教育分设,改称教育局。1985年,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普教科、计财科、职教科等办事机构,并设置业务机构,分别为:
教学研究室 1961年下半年始设,有主任、副主任各1人,教研员5人,1962年裁。1963年设中小学研究室和工读教育教学研究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工作,1972年重建教学研究室。1985年设正、副主任3人,教研员7人、资料员1人。
电大管理站 1979年建,1984年设站长1人,办事员2人,负责电视教学管理工作。
函授站 1981年始配专人管理此项工作。1984年正式建站,设站长1人,办事员1人。
自学考试办公室 1984年建,设主任1人,办事员1人。
教学仪器供应站 1984年建,次年设站长1人,管理员3人。
除上述机构外,尚有成人教育办公室和勤工俭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