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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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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民兵由村抗日自卫队发展而来。1942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武装科后,农村自卫武装和民兵组织由武装科统一领导;1944年由中共东阿县委武装委员会领导;1948年以后,改由县、区(社、乡)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
东阿民兵在除奸反霸、参军支前、保卫黄河及抗击敌军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高集民兵连指导员史继河出席开国大典。建国后,在“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政并重,不脱离生产”的训练原则指导下,民兵军政素质不断提高。1960年4月,民兵干部李茂伦、楚大柱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每人半自动步枪1支。1985年,东阿县民兵组织的射击、战术、爆破等军事项目的比赛实况,在山东省电视台进行了播放。
民兵组织 1939年3月,东阿县第一个民兵组织——姜楼村农民自卫队建立,时有队员140余人。不久,谭庄、官庄、西程铺、孙庄、孙郭、韩堂等13处村庄及北部的大窑、枣棵杨等70余处村庄,相继成立了自卫队。1943年,全县普遍建立民兵组织,有4000余人,编为18个联防大队。尔后,大部村庄建立民兵核心组织——模范班,总数达9000余人。1946年,成立民兵武工队,约500余人,坚守河防,与敌斗争。1947年10月,刘邓大军渡河南下,县组建民兵基干团,随军作战,并有大批民兵参加主力部队。1948年,各区重新组建民兵中队。1949年底,全县民兵1.47万人。
1952年,实行“普遍民兵制”,县成立基干团,下设营、连等组织,制定了会议、汇报、出入转队、训练、武器保管等各项制度。1956年民兵计3万人。1958年9月,大办民兵师,县建师,社建团,下设营、连、排建制。1961年自然灾害期间,民兵人数减至1.16万人,并对民兵入队年龄进行调整,把身体健康16~45岁男性公民、16~35岁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30岁男性青年、16~25岁女性青年编为基干民兵。1962年民兵发展到8.11万人。1966~1969年,民兵人数保持在8.7万人左右,1977年底达到10万人。1978年全国民兵工作会议后,为减轻国家和人民负担,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较大调整。1981年,按照复员、退伍预备役制度和民兵制相结合,平时民兵工作和战时民兵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改革,民兵年龄规定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年龄男为18~28岁,女为18~23岁。普通民兵不编女性。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设民兵组织,全县民兵人数由1980年的6万人,减少到3.6万人。1985年,共有民兵3.74万人,其中基干民兵5706人,普通民兵3.17万人。在基干民兵中有复退军人1305人,占22.9%。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兵队员利用劳动之余和战斗间隙,练习射击、投弹、刺杀、埋设地雷等军事技能。建国后,民兵训练日趋正规化。自1950年起,县人武部每年对民兵连长及民兵教导员进行30天的培训,然后再由他们组织实施各村民兵的训练。1958年,改为社村两级训练,每年冬季,各村抽三分之一的优秀民兵到公社集训,其余进行村训,一般为15天。县人武部每年培训各村选送的百余名军事教员。1978年后,规定为每年训练17天,参训人员有所减少。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时,全县进行紧急整顿和训练,参训基干民兵达90%。1981年后,规定2年为一训练周期,训练时间30天。
民兵训练的主要项目有射击、投弹、地雷埋设、简易三防(防空袭、防化学、防原子)、三打(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等基础训练,同时进行基础知识和民兵任务及守则的学习。1978年始,各公社相继修建靶场,1983年靶场达15座。1984年全县集资70万元,建民兵训练基地,设有靶场、操场、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1985年,全县民兵进行射击、战术、爆破等项目比赛,受到聊城军分区嘉奖,山东电视台录放了比赛实况。
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初期,仅有少量土造枪支,其余为红缨枪、大刀片。随着队伍的扩大,自造和缴获枪支增多,1943年,有钢枪近千支。1946年后,上级发给部分步枪。建国初期,主要有三八大盖、湖北造、套筒子、捷克式等枪支。1964年配少量新式武器。1981年,民兵武器更新,配有手枪、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高射机枪、火箭筒、迫击炮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