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冬,始开展监所检察工作,主要对狱政制度是否健全,犯人收押手续是否齐全和监管人员是否违法进行监督。1956年,监所检察工作逐步完善,设有专人负责,实施定期检查。相继建立管教、看守、收押及卫生、疾病治疗等项制度。1957~1958年,先后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管教方针,规定看守所每5天向审讯股长汇报1次犯人思想动态;组织犯人3天1次读报学习,每月上2次政治课,促进其认罪服法,坦白交待。期间,会同公安、法院对狱所联合检查10次。1961~1967年,狱所工作实行一月一检查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抽查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重点为犯人口粮供应标准执行状况。1978年后,以狱所文明管理为主要检察内容,重点抓好犯人教育,启发坦白、检举,实行宽严兑现和给出路等政策执行状况。同时,打击“牢头”、狱霸和反改造分子,落实监管制度,以防事故发生。实行一月一大查,半月一小查。至1985年,共检查看守所275次,其中与公安、法院联合检查86次,口头纠正一般违法258次,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四节 监所检察
1955年冬,始开展监所检察工作,主要对狱政制度是否健全,犯人收押手续是否齐全和监管人员是否违法进行监督。1956年,监所检察工作逐步完善,设有专人负责,实施定期检查。相继建立管教、看守、收押及卫生、疾病治疗等项制度。1957~1958年,先后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管教方针,规定看守所每5天向审讯股长汇报1次犯人思想动态;组织犯人3天1次读报学习,每月上2次政治课,促进其认罪服法,坦白交待。期间,会同公安、法院对狱所联合检查10次。1961~1967年,狱所工作实行一月一检查和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抽查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重点为犯人口粮供应标准执行状况。1978年后,以狱所文明管理为主要检察内容,重点抓好犯人教育,启发坦白、检举,实行宽严兑现和给出路等政策执行状况。同时,打击“牢头”、狱霸和反改造分子,落实监管制度,以防事故发生。实行一月一大查,半月一小查。至1985年,共检查看守所275次,其中与公安、法院联合检查86次,口头纠正一般违法258次,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