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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东阿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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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沿革 1939年前后,党在工作比较活跃的村庄,开始建立妇救会。1940年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成立。此后,即在各区、村逐步建立妇救会。1949年,县妇救会更名为东阿县妇女联合会。1969年撤销县妇联,其工作由县革委群工组代管。1975年恢复东阿县妇女联合会,并相继在各公社建立妇联组织。县妇联设执行委员会和主任、副主任等职。1985年县妇联下辖14个乡镇妇联,各行政村设妇联主任。
妇女代表会 共召开6次,均在县城举行。第一次,1949年10月召开。第二次,1954年5月26日至29日召开,到会代表290人。第三次,1957年10月27日至31日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16人,列席代表10人。第四次,1963年11月3日至7日召开,到会代表320人。第五次1975年1月29日至2月1日召开,正式代表718人,特邀代表12人。第六次,1980年3月25日至28日召开,正式代表600人,特邀代表4人。历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审议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布置任务,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接受和处理代表提案,选举县妇女联合会执行会组成人员。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各级妇救会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做军服,站岗放哨,传送情报,掩护抗日工作人员及家属等抗日活动,涌现出臧爱民、渐凤英、杨淑贞等一批模范。解放战争时期,各村普遍建立姊妹团、妇女模范班,参加反奸除霸和土改斗争,保卫胜利果实。同时,陆续参加地方政权工作,第一区有38名妇女当选为干部,48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拥军支前中为部队备“反攻面”,送子参军、送郎参军形成高潮。妇女干部孙秀珍为掩护群众,挺身而出,面对敌人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宁死不屈,被誉为“刘胡兰式的英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广大妇女反封建、反虐待的斗争更加强烈,大部中青妇女开始自愿放脚、剪发,上识字班学文化,接受新事物。建国后,妇女热情学习、宣传《婚姻法》,争取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权力;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社会活动。1955年,县妇联组织妇女参加以打井抗旱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第六区广粮门村妇女春季打井近百眼。1956年,有3人出席省妇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9年,县委提出“粮棉一起抓,重点抓棉花”的决策后,县、社妇联把抓棉花生产列为工作重点,村队普遍建立“三八”植棉小组,至1981年全县发展到3700个。在棉田管理、收获等重要环节,妇女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多种经营生产中,单庄乡南桥村“三八”稻改队,黄屯乡妇女养蚕专业队,均作出显著成绩。
重视少儿工作。逢“六一”儿童节,妇联均组织儿童进行文化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为其购买读物、玩具,捐赠礼品,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1981~1984年,计捐赠物品价值6.6万元。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84年县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乡镇设法律咨询站,至1985年共受理投诉66件。
在改革开放中,产生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1979~1985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4人,“五好”家庭2户;省“三八”红旗手7人、“三八”集体3个、“五好”家庭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