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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革命斗争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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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9月,中共姜楼高小支部建立后,遂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反帝反封建活动,教唱打倒列强的歌曲,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盐务斗争。是年冬,在学生中建立读书合作社,办起大众图书馆,捐资购买马列主义读物和进步书刊。扩大了宣传阵地,进而把进步师生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1934年秋,党员分别深入到农村雇工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建立组织,并联合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分析斗争形势,交流建党经验。冬,在县城高小任教的共产党员汪洋、姜湘南等发起反对国民党东阿县教育科长王占一的斗争,将揭露其固守封建教育制度,排斥异己,压制进步师生的传单散发到省城及县内各区、乡,同时发动全县200多名教职员工罢教。国民党县政府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解除了汪洋、姜湘南、魏轩3人的教职。1936年2月,中共东阿县委(以下简称县委)建立后,于次年春选送黄连普等一批党员和青年学生赴延安参加革命队伍。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东阿县党组织积极进行抗日宣传,争取团结进步力量,建立发展合作抗日统一战线;支持国民党山东省第六保安司令范筑先将军守土抗日的爱国行动,先后有刘永修、宋怀良、田维新、王一等大批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加入该武装;针对在民族危难之时,土顽匪杂拉帮结伙,迎合日军,危害百姓的混乱局面,着手建立抗日地方武装。11月,县委建立东阿县抗日救国会,号召一切爱国人士不分党派,不分职业,不分老少,入会抗日。并通过该组织宣传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1938年春,县委开始争取和改造民团,建立地方武装。先后派共产党员尹燕桂、孟广乐、孙健、张文和、刁炳显等加入民团,在其内部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发展党员,并逐步掌握领导权。县委书记苏民亲自登门做民团头领的工作,使其认清抗日大局,部分民团成为党直接领导的武装。对顽固不化,坚持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武装进行了打击。
1939年初,县委建立东阿县第二区抗日区公所和区党委,组织50余人组成的武装区队。2月,县委在八路军泰西支队司令员刘海涛支持下,处决了日伪维持会会长秦本端。此后,争取在当地较有影响的苏虎臣武装,将该部改编为八路军黄河抗日游击支队,受地委军事部长徐翼直接领导。5月,八路军鲁西抗日游击第四大队(简称聊阳阿四大队)建立。24日,县委在姜楼召开各村支部动员会,要求大力支援、积极配合“四大队”开展工作,由孙万举带领人员和枪支入伍,编为该部第一中队,孙任指导员。是年,八路军一二九师骑兵团东进抗日挺进纵队第五支队来东阿,在“四大队”和东阿党组织配合下,相继歼灭日伪宣化乡武装“自卫团”,消灭了张治方的土匪武装,在肥阴阿边区打垮国民党二十九军肖建久部;山东纵队第六支队在东阿山区粉碎日军扫荡,打死、打伤日军200余人,开创了抗日根据地。
1940年2月,“卓庄惨案”发生后,东阿党组织对红枪会开展政治攻势,教育受蒙骗群众。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许多会众弃暗投明,参加抗日。4月5日,一二九师骑兵团在地方抗日武装配合下,一举将顽固对抗的红枪会击溃,消灭反动分子和日伪汉奸200余人,缴获步枪700余支,红缨枪、大刀片200余把(支),解放被其控制的60多个村庄。7月,日军乘八路军主力部队调动之机,向黄河以西地区蚕食,先后在陈店子、广粮门、苫山、铜城等地安设据点,开挖封锁沟,收买网罗汉奸。时境内炮楼林立,封锁沟交错,敌人气焰嚣张。针对斗争形势,县委先后建立抗日救国联合会、扩军委员会,创办“胜利报”,加强抗日武装中的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41~1942年,日伪军频频向根据地发起“清剿”、“扫荡”,推行“强化治安”,加之自然灾害影响,东阿党组织活动进入最艰苦阶段。
在这一时期,县委发动群众开展民主民生斗争,实行减租减息,合理负担,表彰开明士绅唐殿安带头减租减息的模范行动,开展反奸反霸、反对资助敌人的斗争。针对敌人蚕食,采取“敌进我退”、“化整为零”方式,组织精干武装小分队伏击夜袭敌人。1942年春,根据中央指示,县委、县政府实行精兵简政,两机关将原有100余人减至30人,充实加强区、乡领导力量。9月,按照中央“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的要求,县委对党、政、军、群实行一元化领导。
1943年2月,县委设立敌工部,加强情报工作和政治攻势,夜间向日伪据点喊话,做伪军家属工作,争取伪区、乡政权人员为抗日服务,并派一批党员打入敌人据点宣传党的抗日方针、政策,把印有“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抗日同情书》发给已觉悟的官兵,促成部分据点和平解放,大批起义人员参加抗日队伍。
1944年4月,县委开始组织、整顿武工队,掀起练兵高潮。县、区武装和民兵实行联防,打击外出抢掠之敌,围困日伪据点,保护农民安全生产。同时在部分村庄开展土地回赎运动,把地主、富农在1941~1944年战乱和自然灾害中廉价购买的土地,让卖地农户原价赎回,稳定农民情绪,调动了生产积极性。11月,县委协助泰运地委在第四区(铜城)开展以减租减息、土地回赎、反奸反霸为重点的整风试点工作。运动中发挥贫雇农骨干作用,展开对地主势力斗争,取得制止地主逃避斗争的经验,并在全区得到推广。是年,先后攻克和逼迫敌军撤离杨柳、铜城、旦镇、牛角店、湖溪渡、王小楼等据点。
1945年2月,县委召开雇工工人代表大会,号召雇工开展增资斗争,并对雇工和短工工资按照以钱折粮的原则做出统一规定。雇工年工资由320斤小米增至700斤。同时在全县开展反奸诉苦和参军运动。8月,残留的日伪据点被拔除,东阿全境收复。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委着手建党建政、恢复生产和稳定社会秩序工作。针对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图谋,要求各级党组织克服和平麻痹思想,充分做好战争准备。12月,县委在全县开展形势教育,发动群众揭发国民党内战罪行,动员广大青壮年参军参战,同时,对民工、财粮、战勤和生产等方面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1946年1月,国共两党签订停止军事冲突协定后,县委针对党员中的贪图享乐、幻想和平思想进行教育,号召党员积极做好战斗准备,应付国民党军队突然进攻,并整顿民兵自卫组织,开展防奸反特活动。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发布后,东阿由减租减息转向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6月,全县土改工作开始,县委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工作,使广大农民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同时,县委召开地方士绅、名流座谈会,通报中央关于土改的有关政策,鼓励他们带头献地,保持抗日战争时期与人民一道抗战的名节。同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议,向山东解放区发动进攻。县委随即贯彻冀鲁豫区党委发出的“告全体党员书”,在各区分别召开会议,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军支前,全县千余名青壮年组成“翻身团”,参加人民解放军。同时建立后方指挥部,组织大车队、担架队,征集粮草等军需物资支援前方。
1947年3月,为抵御国民党军和还乡团的骚扰破坏,县委组织300名民兵,100余只船,建立东阿县河防团,驻守黄河西岸沿线,至此,两岸形成对峙局面(时称隔河拽)。6月,土改复查开始,由于左的指导思想,侵犯了部分中农、富农的利益。6月30日,刘邓大军渡黄南进,县委根据上级部署,建立位山渡河指挥部和水手连。为解决渡河所需,县境沿河村庄的门板、木料大部献出,保证了渡黄任务完成。国民党乘刘邓大军南下之机,派新编五军八十八师占据黄河南部,试图北进。县委决定,“如敌人北进我县后,各级党组织要县不离县,区不离区,领导群众就地开展游击战”。在“一切为了胜利,一切为了前线”的号召下,广大妇女踊跃做“拥军鞋”、磨“反攻面”,翻身农民自愿赶缴、多缴“反攻粮”。10月,土改复查停止。
1948年上半年,县委贯彻中央《土地法大纲》及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的指示,纠正土改和复查中左的错误,补偿错斗中农损失,妥善处理农村中典当关系和逃荒户、寄庄地等土改遗留问题。基于农民土地问题已基本解决,县委决定由土改转向恢复发展生产,开展整党建政和支援前线为重点的工作。通过整党整风,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领导作风转变,内部团结增强。8月,建立前线指挥部,支援济南战役。自1946年至此,全县共参加支前民工16万人次,担架3万架次及大批畜力车、手推车等。广大民工随军转战平汉路沿线、鲁西南、徐州等地,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1949年3月,县委建立东阿县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抽调干部组织“南下”工作队,共有128名干部“南下”、“北上”,支援新区政权建设。5月,在整顿社会秩序,打击国民党残余势力的斗争中,对回乡旧政府人员、旧军人、逃亡户归来者等进行普查,全县共登记460名。
建国初期,县委以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组织群众疏浚河道,整治荒废土地,发展农业生产为工作重点;同时抓学校整顿,改革教育;控制物价,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和统一财政管理。
1950年6月,抗美援朝运动开始。县委发动各级党组织对全县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动员男女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1951年下半年开展“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全县共捐款4亿多元(旧人民币)、捐粮3992斤,并加工制作了大批豆腐干支援援朝军队。
1950年底至1951年,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开展划定阶级成份,确定地权和颁发土地证工作。对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工属实行土地代耕,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其间,围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经群众检举揭发和公安机关清查,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除对少数土匪恶霸、企图组织暴乱的反动会道首处以极刑外,多数交群众监督改造。
1952年1~6月,县委在县属机关和工商企业职工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全县参加“三反”运动的干部、职工502人,通过自查自报,检举揭发,斗争“三反”对象(时称打老虎),对证追赃等步骤,共查出有贪污行为的179人,计贪污款9991万元(旧人民币)、粮食2.8万斤。对贪污、盗窃的国家资财和偷漏税款,分别做了退赔和补偿。“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在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起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促进了全县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但在运动中曾出现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等问题,在定性处理时,均得到纠正。
1952年10月,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以后,东阿县党组织针对农民在分得土地后,仍面临劳力、资金不足,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和农村重新出现买卖土地的两极分化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指示,县委在高集区高海村试办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对手工业者的改造相继展开。1953年11月,办起全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卜庄铁木业生产合作社。次年8月,县成立私商改造委员会,对私营工商业者开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改造。
1954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高潮,但由于经验不足,内部管理不善,曾出现“牵牛退社”风潮。12月,县委举办有850人参加的农业互助合作骨干训练班,进一步巩固了农业合作组织。1956年,将1293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升并为93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者分别加入手工业联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私营工商业者按其行业实现公私合营。“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实现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中共“八大”路线指引下,全县人民满怀信心地投入社会主义建设运动新高潮。1957年,国营工厂发展到7处;集体厂、社、组发展到139处,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1957年5月,根据中央提出的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地、深入地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的要求,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部署整风工作,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等形式,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县委提意见。其间由整风转向“反右派”运动。在鸣放中,对说过头话甚至实话的,视为对现实不满而打成右派,全县有113人错划为右派分子,176人受到不应有处分。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后,东阿县在各项工作中遂掀起“大跃进”高潮。生产组织实行“军事化”,行动实行“战斗化”,“大会战”、大突击代替了正常的工作程序。在“赶英”、“超美”的口号下,开展大炼钢铁、技术革命、深翻土地和全面创高产运动。同时出现共产风和说大话、假话及虚报浮夸、强迫命令等不正之风。以主观愿望,代替科学态度,高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造成事与愿违的后果。1959年后,由于大跃进初期的铺张浪费和连续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1961年7月,东阿县建制恢复后,县委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国民经济八字方针,组织生产自救,妥善安排群众生活,调整工业与农业关系,精减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
1961年8月至1963年10月,县委对在1958年整风补课、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反瞒产私分,1960年冬和1961年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中受过处分的人员,进行甄别平反,先后有98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1965年,县委组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县委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文件,回忆诉苦,帮助干部“洗手洗澡”,以解决“四不清”的问题。运动后期进行复议成份、开展阶级斗争教育,同时整顿大队、生产队组织。“四清”运动对制止干部在经济上多吃多占、改进领导作风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对农村现状和形势作了错误估计,把许多不同问题都看作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致使一些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通过3年国民经济调整,全县工、农业生产逐渐恢复到1958年前的水平,并在某些方面有新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1966年,以“五·一六”通知为起点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迅速波及全县。运动初期,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并向各中学派驻工作组,开始批判文化教育领域的“封、资、修”。8月8日,中央公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后,冠以各种名称的“红卫兵”组织蜂拥而起,学校“停课闹革命”,实行“大串连”。由“破四旧”、“立四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发展到冲击党政机关,揪斗领导干部。年底,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全县陷入混乱。
1967年2月24日,造反组织联合夺取县委、县政府的一切权力。5月,开始“反逆流”运动,东阿出现“捍卫派”和“炮轰派”。在两派无休止的辩论、争斗中,大批干部倍受摧残。
1971年5月,县委恢复后,在发挥老干部作用及农业生产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错误的东西继续泛滥。1974年4月,发动“批林批孔”运动;1976年2月,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初步被扭转的局面,再次被搞乱。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遂告结束。此后,县委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揭批林彪“四人帮”运动,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1978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针对“两个凡是”,在党内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这一活动的开展,对解放思想,正确认识“文化大革命”,彻底拨乱反正,奠定了理论基础。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领导全县人民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79年2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要求各级党组织振奋精神,努力工作,迅速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县委以组织部为主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全县共改正错划右派104名,对在“四清”、“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处理的121名干部进行平反纠正,为69名党员恢复党籍,并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受善安置。在解决社会阶级成份问题上,根据有关政策,对被改造好的地主、富农等“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为其子女重新划定成份。年内,县委在加强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工作中,做出扩大棉花生产的决定,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主的棉花生产指挥部。1981年,在落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县委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农村干部报酬,计划生育和宅基地的安排等13个方面的工作,做出了《决定》。
1984年,开始进行体制改革,撤销公社、大队,改设乡(镇)和村建制;企业由党委负责制改为厂长(经理)负责制,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大部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制。12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开始分三批进行整党。其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1985年首先在县属机关进行,按照以整党促经济、促工作的指导思想,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展,同时侧重纠正滥发奖金和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是年工农业总产值达29365万元,比1978年增长1.5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