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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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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形式多种多样,建国前境内常见的主要有:

高利贷 借粮:贫苦农民因生活所迫,求找中人向富裕有存粮的户借粮。一般是麦前借,秋后还。不足半年的时间,借一还二,或借一还三。民间俗语:麦稍发黄,穷人遭殃。

押房当地:农民在遇有特殊经济困难时,有的便押房当地,找中人和房地四邻相聚立约,期限不少于3年,当价低于卖价,期间当主有使用权,到期不赎,便归当主所有。

印子钱:借10元,放债人先扣讨债鞋袜费1元,实付9元,按10元行息,60天还清。每次还款都在借帖上加盖1个印章,连续10次不能偿还本息者,要指地做保,或变卖财产偿还。

九借十三归:借10元,付9元,10个月归还本利13元。

月空钱:借10元,先扣2元,实付8元,1个月归还10元,到期还不上,再加息2元。

集空钱:借10元,先扣1元,付9元,到下集(5天)还10元,下集还不上,加息1元,加入本金再行息。

驴打滚: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4分至5分,到期不归利息翻番,再不归,再翻番,故称驴打滚。

除外,高利贷还有“折子钱”、“里加一”、“外加一”等形式。

会社 清迄民国时期,会社为较普遍的民间资金互助形式。分请会、拔会、随会、成会。起会不受姓氏家族、村庄的限制,多因婚丧嫁娶、修房盖屋或做生意缺本钱,便请亲朋好友,立脚起社,发起人称会首,亦称“社头”。会社有聚资放贷和纯互助性质的两种,除“请钱”结社外,尚有“妈妈社”、“老林社”、“老亡社”等。如有的“老亡社”,谁家遇有老人亡故,与会者出2斗小米资助。

集资 1949年以前,民间有修桥、建庙、办学等公共事业集资,建国后逐渐消失。1981年恢复教育集资,尔后出现民兵训练、工商企业、体育等项集资,至1985年,全县性的集资有133万元。其中教育集资20万元,体育集资44万元,民兵训练集资69万元。工商企业集资多系借贷性质,利息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除在职职工(包括临时工)集资外,并出现招工集资、入学集资,数额逐年增多。

工商信贷

工商信贷管理体制 1949~1957年,工商信贷资金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即存款全部上交,贷款逐级下达指标。年、季度信贷计划由各级编报,贷款指标分级管理,专款专用;1958~1969年,实行差额包干,县银行在信贷资金包干范围内掌握使用,计划自行平衡,吸收存款多,贷款资金则多,贷款到期收回后可再发放;1961~1979年,改为指标管理,县银行分季编报信贷计划,经审批后实施,指标不得突破;1980~1984年,实行差额控制,存款、贷款挂勾,地区银行对县行下达年末计划差额、年中临时控制差额和年末控制差额。差额内工商业贷款指标可互相调剂;1985年始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管理体制。

工商信贷种类 私营工商业贷款:50年代,对接受国营经济加工定货、代购包销的私营企业,适当贷款支持,利率略高于国营企业,60年代初停办。1980年10月,根据省人民银行指示精神,对个体工商业户,有正式营业执照,经营正当者,给予贷款支持,期限为1年,利率月息为4厘2毫。1982年4月1日调整为6厘,逾期不归加息20%。

集体工业贷款:城镇集体工业贷款分为两种:一是生产贷款,企业按政策计划合同、市场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不断改革和加强经营管理,同时原材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质量无问题的,所需生产资金,贷款支持;二是设备贷款,企业为扩大生产,购置必要的生产设备,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不归,银行则按扣款顺序,从其帐户中强行扣回。

国营工业贷款:凡实行独立核算,拥有核定的定额流动资金,并由财政拨足的国营工交企业贷款有三种。一种是超定额贷款,解决工业企业季节性、临时性超过定额储备所需资金的短周期贷款;二是大修贷款,企业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时,因提存大修基金不足而需要的贷款;三是物资企业贷款,物资企业完成物资采购和合理储备,银行根据核定的储备计划发放40%贷款。

国营商业贷款:实行经济核算,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国营商业、粮食、外贸供销合作社由于商品周转所需资金贷款。商品流转贷款,为解决企业在组织商品流转过程中,购进、销售、储备和结算在途所需要的资金,1985年底贷款余额1161万元;供销合作社贷款,本着促生产、保供应、加强核算,节约使用资金的原则,由企业按季编制贷款计划,1985年底贷款余额为12371万元;粮食贷款,是按照商品流转计划和财务计划,编制借款计划,办理贷款,1985年底贷款余额1534万元;外贸企业贷款,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对符合国际市场需要,质量合格的工农业产品所发放的贷款,1985年底贷款余额73万元。

农业信贷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县人民银行遵照总行“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指示精神,1949年办理农民贷款1万元(按新币计值,下同)。期间,总计发放农业贷款142万元。帮助翻身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1953年,农业贷款重点转向帮助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是年发放农业贷款107万元,用于购买肥料、耕畜和种子。1955年,县银行办理贫农基金贷款62万元。1956年向农业生产合作社发放生产贷款207万元。为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巩固和发展,共发放农业贷款455万元。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 第一个阶段,1958年至1960年为支持农业生产“大跃进”,信贷资金由公社统一安排,管理失控,形成大投放,三年发放贷款452万元,收回333万元,回收率占73%,1960年底余额达321万元,比1957年增长59%;第二个阶段,1961年至1962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由于连续几年农业遭受自然灾害,农村生产队底子亏空,发展生产需要大量资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在鼓励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前提下,发放农业贷款250万元。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 三年国民经济调整中,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把支持农业生产,支援集体经济发展放在首位。1964年,农业贷款实行固定指标管理,多收多贷,周转使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农业贷款资金利用率。1965年,重点解决穷队的困难,适当照顾一般队,发放集体农业贷款162万元,同时对灾区社员发放贷款10万元购买口粮。期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91万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5)文革”期间,贷款资金失去计划控制,实行平均主义的低息政策,农业生产设备贷款利率降低为1厘8毫,生产费用贷款降低3厘6毫,由于过分强调对穷队的支持,农业贷款资金被占用,致使出现不少三靠队(吃饭靠统销、花钱靠救济、用钱靠贷款)。截止1975年末,累计贷款901万元,欠贷款大队296个,占大队总数的56%,欠万元以下的有255个大队,欠万元以上的41个大队。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 农业信贷工作通过拨乱反正,重点转向搞好“五个支援”,即支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援农业机械化,支援社队企业,支援多种经营,支援穷队。1976年至1977年,发放生产设备贷款177万元,生产费用贷款384万元,社队企业贷款131万元。1980年,县农业银行普遍推行“三参一定”,即参予社队制订生产计划、财务收支计划、收益分配计划。定集体存款、贷款计划,实行农业贷款合同制,全县签订贷款合同的生产队1589个,占贷款队数的76%。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 1982年,全县农业生产经营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县农业银行为适应其历史性转变,把货款放好放准,组织人员深入到队到户调查资金需求情况。是年,发放农业贷款569万元,收回686万元,回收率达121%。1984年县农行、县民政局举办联合扶持贫困户贴息贷款,农行提供贷款50万元,扶持10个乡镇1.7万余户,期限一年,民政局按月息6.6%承担贴息。1985年,对乡镇企业择优扶持,发放贷款129万元,支持90个企业完成产值2033万元,实现利润212万元,产值资金率达11.2%,销售资金率达11.2%,资金周转为97天。

农业贷款豁免

1955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为解决农民入社交纳合作股份基金的困难,县银行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45万元,1956年发放34万元,共79万元,此项贷款规定,从贷后第三年开始归还,第五年还清。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由生产队代社员偿还贷款41万元,1962年豁免贫民合作基金贷款38万元。县银行根据总行制订的《关于清理历年农业贷款办法》,对1961年以前的各项农业贷款进行清理,截止1961年底农业贷款余额444万元,其中生产队贷款364万元,社员贷款19万元,对信用社贷款61万元。通过逐队清理,呈报上级批准,于1966年豁免予购定金33万元。1971年豁免银行对生产队贷款336万元,信用社发放的贷款79万元,共计415万元。

历年工业、农业、商业贷款余额统计表
年度合计工业农业商业
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194911
1950642
1951243174
1952573918
1953755817
195410226040
1955363286275
195658721228338
195753917202320
195888436227621
195965436251367
19601031223321487
1961152155490976
1962159461562971
1963149552603840
1964134627583736
19651744376351072
19661915466951174
19671800427361022
19681986447291213
19692099457501304
19702094527051337
19711597833031211
19721661843011276
197318701213021447
197419481663061476
197523252073631755
197627322804332019
197729773295172131
197830373955962046
197932794306952154
198053015436264132
198178506495076694
198298407074058728
19831126862340710238
19841505973244313884
198516703878510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