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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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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及民国时期财政收支
清代,东阿财政收入主要为田赋和丁银。1726年(雍正四年)摊丁入亩后,按地亩征收,统称“地丁银”。1827年(道光七年),全县各类地88.73万亩,年额征地丁银25587两,漕米6358石(包括各种附加),连同各种课税、附加等杂项收入,年实征银32361两。其中上解银22271两(包括进贡土特产及各种运杂费和上解耗羡银),漕米5320石。地方纯留银10090两,其中官俸役食银支出1393两;知县、县丞等养廉银1560两;驿站、里夫、工马料支出5390两;其他为杂项支出及结存。
民国时期,除地丁银外,尚有田赋附捐、田房契税、租课税及少量工商业税。1931年(民国20年),县财政总收入74483元(银元,下同),其中:地丁银、漕米附捐收入72083元,课税及其他收入2400元。支出总额108730元,其中:公安经费10428元,民团经费15060元,财政经费10694元,教育经费43212元,建设经费5916元,自治经费5600元,其他支出17820元,当年亏空34247元。
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政府财政收支无固定常额,靠在根据地和游击区内分散自筹,量入为出。时以征集“救国公粮”为主,另有少量捐助和税收。
建国后财政收支
预算内收入 建国初,除地方附加、契税、规税、公产罚没等零星收入归县财政外,其余全部上解。时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企业薄弱,财政收入来自国营经济的甚少,主要靠农业税收入。1949年全县财政收入159万元,其中:农业税138万元,占总收入的86.8%;工商税收20万元,占12.6%;其他收入1万元。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财政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全县财政收入181万元,工商税和其他收入占财政收入的28.2%,农业税收为71.8%。自1958年起,地方工商企业有较快发展,企业收入有所增加,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财政收入减少。1962年起,财政收入在国民经济调整中逐步增加,1964年财政收入达221万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农业生产遭破坏,财政收入下降,国家补贴增加。进入70年代后,东阿以化肥、农业机械、纺织为代表的工业企业起步,财政收入开始回升。1978年后,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加。1981~1985年全县预算内收入2279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1738万元,农业税518万元,其他收入23万元。
预算内支出 1949~1952年,实行供给制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支援全国解放战争,保障军需供给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需经费,时因财力有限,用于发展国民经济和兴办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经费较少。
1953年,由供给制财政转为建设财政,开始预算管理,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投资、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救济、优抚费、行政管理经费和其他杂务支出。是年财政支出86.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2.3万元,文教卫生经费51万元,行政管理经费33万元。1958~1962年,由于搞“一平二调”和虚报、浮夸等不正之风的影响,给经济建设和财政工作造成严重后果,1961、1962年财政支出退赔平调款176.9万元。1963年后,财政状况逐步好转,收支趋于平衡,并略有结余。1965年,财政支出287.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44.5万元,文教卫生经费181万元,行政管理经费56.9万元,其他支出4.9万元,年终结余14.1万元。1975~1976年财政支出1573.7万元,其中国家拨付给自然灾害救济款508万元。1980年起,对全县党、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预算包干”管理办法。1985年,县财政支出1472.4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投资110.3万元,文教卫生经费743.7万元,行政管理经费276.2万元,城市维修费30.8万元,其他支出131.6万元。
预算外收入 1953年,建立县财政总预算后,将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经费分科立目。时乡村自筹经费,按规定由县自行管理,不纳入预算,亦称特种资金。该项自筹收入,以乡为单位筹集,主要来源为农业税附加部分。1954年县筹集的工商各税附加项目有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计收入1.2万元。1958年,财政部作出《关于工商各税附加交纳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向国家交纳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和工商所得税的企业,在交纳上述各税款时,统按所应交款的10%,向地方财政交纳工商附加税。至此,县财政统筹管理的预算外项目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及公产收入、电影收入等,县预算外资金规模明显增加。是年预算外资金收入189万元。
1962年,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搞好预算综合平衡,财政部规定,地方财政一切预算外资金,包括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一律纳入各级财政总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但该项资金纳入预算后,仍作为地方机动财力。其资金使用,要按政策要求和当年平衡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并逐级上报。1973年,试行新的工商税制后,财政部门规定:原来随同“工商统一税”征收的10%地方附加,改为从工商税收入中按月提出1%的留成,划归地方使用。原来同“工商所得税”征收1%的地方附加,仍按现行办法由纳税单位随同征收交纳,留归地方使用。此两项附加均由县金库直接划入县财政预算外存款户。是年收入15.1万元,其中:工商税附加1.9万元,农业税附加10.7万元。1980年后,随着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预算外资金收入迅速增加。1985年收入132.1万元。

东阿县财政收支情况表
项目 收入 支出 年终结余
年份 数量 企业收入 各项税收 其他收入 地方收入合计 上级补助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 总计 经济建设 社会文教 行政管理 城市维护 流动资金 其他支出 地方支出合计 上解支出 其他支出 总计
1949158115915929215050
19501561157157123224646
195114211431431282315353
195217741811812.43023156.456.4
195318121831832.3513386.386.3
195415521571575.3534199.399.3
1955250125125116.75144111.7111.7
19562411825925918.657611137.6137.6
19572591827727772.568501191.5191.5
19582830027355355145.365441255.3255.3
1959992511351351113.783461243.7243.7
196051713179179192.8115471355.8355.8
1961-118437676561260571879879
1962-51592156156157.7165564382.7382.7
1963-492093163163224.5151674446.5446.5
1964152006221221194.6147599409.6409.6
19656191.87204.8174.422.30.540244.518156.94.9287.3100.30.3387.914.1
19669.41871197.454.714.114280.247.914064.68.6261.1261.119.1
(续表)
年份收入支出年终结余
企业收入各项税收其他收入地方收入合计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其他资金收入总计经济建设社会文教行政管理城市维护流动资金其他支出地方支出合计上解支出其他支出总计
196713.1194.61.3209225.719.13.1456.981.1147.855.77.6292.2112.840551.9
196812.4195.52209.9141.251.940341.5135.355.65.8238.2113.3351.551.5
196912.9207.50.2220.6143.451.54.547070.8159.961.617.8301.1119.14.1424.345.7
19707.6221.11.4230.1200.445.7476.242.5164.461.525.9294.3140.3434.641.6
197191.5226.65.2323.3145.641.6510.591.8215.7105.338.15.3456.219.6475.834.7
197232.7247.84284.511734.7436.248.5224.993.90.15.637318.8391.844.4
1973-13.4260.64.5251.7203.644.4499.7118.7233.494.16.62454.89.9464.735
1974-99.32692.9172.6336.935544.5153.3259.484.4212.1511.2511.233.3
1975-100.6313.42.3215.1684.333.34.3937457.2312.6109.51820.9918.2918.218.8
1976-157.9339.60.4182.1499.618.8700.5207.8299.3108.22911.3655.6655.644.9
1977-255.4385.31.2131.1503.144.9679.1202.1353.4111.4249.4700.3700.3-21.2
1978-168.4362.91.9196.4656.6-21.2831.8278.4366.6116.34417.3822.6822.69.2
1979-279.9302.10.222.4804.89.2836.4212.5421.2141.21774.2866.1866.1-29.7
1980-19.283.664.4900.8-29.713948.5200.9483.1171.215147.5891.7891.756.8
1981111.8301.20.3413.3792.256.81262.390507.2197.21713.4824.8198.3194.9121844.3
1982-55.4435.33.3383.2840.644.31268.191.55412486549.8941.3191.6801212.955.2
198324.5451.15480.6735.255.21271117.1578201.91422.2933.2240.31173.597.5
1984-3.5465.63.1465.2875.797.51438.4100.6670.1332.91070.61184.2232.61416.821.6
1985-205.6602.611.1409.1106221.61492.7110.3743.7276.230.8131.6179.81472.4203

预算外支出 根据当年预算外收入情况,量入为出,妥善安排。建国初期,乡镇自筹资金的支出项目有:地方行政费用支出及文教事业、经济建设、民兵事业辅助、社会事业支出等。1953年起,上述支出项目均列入国家预算,列入预算外支出项目的有代耕粮超过3个义务以外的辅助部分,贫苦军烈属房屋修缮费,民校所需经费,乡村小学校舍修缮费及其他杂务支出。

1958年,预算外支出项目增加地方工业支出及交通、农田水利、邮电、文化、市政建设、乡镇文教卫生、乡镇行政费用的支出等。1972~1977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主要用于兴办工业支出,6年计支出85.8万元。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通知》,决定1983年1月1日起,从各部门当年预算外资金实际收入中征集10%,是年7月1日征集率提高为15%。1985年支出170.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89.7万元,行政管理支出65.4万元,其他支出15.7万元。

东阿县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表(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
收入合计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用事业收入企业收入公房房租收入招待所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其他收入
196125.450.440.8119.861.822.52
196225.691.191.9312.977.152.45
1963
196419.961.087.480.3411.06
196520.561.119.568.330.351.21
196612.621.0111.270.34
196715.390.8614.170.270.09
196816.651.2213.370.381.68
196919.71.113.60.34.7
197016.21.414.10.30.4
197114.371.3911.940.380.66
197217.81.711.40.41.72.6
197315.11.910.70.32.2
197413.51.910.70.30.6
东阿县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表(续表)
年度项目
收入合计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用事业收入企业收入公房房租收入招待所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其他收入
197557.12.311.1119.623.1
197626.42.610.70.45.17.6
197735.13.110.20.312.49.1
197829.618.48.40.22.6
197937.326.36.90.33.8
198099.52.47.515.50.38.67.357.9
198151.12.410.319.20.18.510.30.3
198259.43.315.11911.210.30.5
198383.43.41573312.312.7
1984190.8314.9140.328.34.3
1985132.10.317.147.93.834.328.7
东阿县财政预算外资金支出情况表(单位:万元)
年度支出合计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行政管理支出企事业部门支出社会抚恤救济支出其他类支出
196119.193.20.7215.27
196225.866.343.915.926.133.56
1963
19647.182.942.491.410.34
196526.633.542.070.428.811.8
19666.971.475.090.41
19677.744.222.970.55
196817.170.335.927.53.42
196914.66.33.64.7
197015.96.23.36.20.2
197115.591.86.983.932.60.28
197215.14.25.614.3
1973104.94.80.3
197410.755.40.3
197570.149.112.28.8
(续表)
年度支出合计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行政管理支出企事业部门支出社会抚恤救济支出其他类支出
197631.712.97.24.67
197716.89.77.1
197836.2287.70.5
197942.6357.30.3
198083.138.26.620.415.80.12
1981438.510.124.30.1
1982467.638.20.2
1983204.460.168.621.618.335.8
198442.117.47.616.60.5
1985170.889.765.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