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逐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东阿经济渐由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化,国民经济逐步纳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轨道。1956年设立东阿县计划委员会,行使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在国家计划统一指导下,负责编制下达东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从宏观上调控全县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计划管理采用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生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按计划供给;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间接计划管理。
1958年,中央提出“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大权独榄,小权分散”的计划原则,由过去纵向垂直单轨制改由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双轨制。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对本地工农业生产指标及建设项目,投资使用进行统筹安排。但由于“左”倾思想影响,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60年代,单一指令性计划代替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1978年以后,对原有计划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提倡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至1985年,仅对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人口出生及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下达指令性计划。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建国后,逐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东阿经济渐由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化,国民经济逐步纳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轨道。1956年设立东阿县计划委员会,行使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在国家计划统一指导下,负责编制下达东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从宏观上调控全县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计划管理采用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生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按计划供给;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间接计划管理。
1958年,中央提出“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大权独榄,小权分散”的计划原则,由过去纵向垂直单轨制改由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双轨制。在确保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对本地工农业生产指标及建设项目,投资使用进行统筹安排。但由于“左”倾思想影响,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60年代,单一指令性计划代替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1978年以后,对原有计划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提倡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至1985年,仅对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人口出生及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下达指令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