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县政府始设计划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3人。计划、劳动、统计、物价等设专人负责。尔后,机构、人员多次调整,计委名称多次变更,至1985年,劳动、统计、物价先后分出为独立办事机构,计划委员会成为专司计划单位,有干部职工1人,其中副主任2人,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
第一节 机构
1956年6月,县政府始设计划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3人。计划、劳动、统计、物价等设专人负责。尔后,机构、人员多次调整,计委名称多次变更,至1985年,劳动、统计、物价先后分出为独立办事机构,计划委员会成为专司计划单位,有干部职工1人,其中副主任2人,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