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生活资料渐由私营改为集体和国营商业经营。1949年,县供销社始组织供应火柴、煤油、食盐、食油等生活必需品。时本小货少,被称之“草帽子端帐,一篮子挎的家当”,供销人员靠肩挑车推,往来于城乡。1952年,结合生产救灾,为政府收购、代销粮食,开展以粗粮换细粮业务,并向群众供应生活用煤。至1952年9月,3年生活资料经营额为128万元。1953年,开展送货下乡活动,实行明码交易,公开价格,取信于民。1954年,对棉布及棉布复制品实行以人定量,凭票供应,商业部门按国家规定为群众发放布票、絮棉票;对生猪停止市场收购,实行统一宰;食糖、火柴、煤油并实行计划供应。1959~1962年,对棉布、针织品减少票证发放标准,食糖、煤油、火柴、肥皂、香皂定量凭证供应,卷烟、茶叶、酒类,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分等级定量供应;对自行车、手表、瓶装酒、纺织品等紧缺物资,实行高价供应,一般高出平价1~3倍。70年代初,一般日用品仍实行计划供应,除棉布、絮棉、食油、食糖外,大部票证取消。1978年后,生活资料陆续敞开供应,并实行多渠道经营,进货多从工厂或二级站直接采购,周转环节减少。生活资料供应由一般必需品向自行车、电视机、收录机及各式毛料、化纤衣物转化。1980~1985年累计销售各种自行车2.7万辆,缝纫机1099架,电视机3011部,收音、收录机2.8万部,各种化纤布442万米。1985年,生活资料销售总额为1687万元,比1977年增长294万元。
第四章 生活资料经营
建国后,生活资料渐由私营改为集体和国营商业经营。1949年,县供销社始组织供应火柴、煤油、食盐、食油等生活必需品。时本小货少,被称之“草帽子端帐,一篮子挎的家当”,供销人员靠肩挑车推,往来于城乡。1952年,结合生产救灾,为政府收购、代销粮食,开展以粗粮换细粮业务,并向群众供应生活用煤。至1952年9月,3年生活资料经营额为128万元。1953年,开展送货下乡活动,实行明码交易,公开价格,取信于民。1954年,对棉布及棉布复制品实行以人定量,凭票供应,商业部门按国家规定为群众发放布票、絮棉票;对生猪停止市场收购,实行统一宰;食糖、火柴、煤油并实行计划供应。1959~1962年,对棉布、针织品减少票证发放标准,食糖、煤油、火柴、肥皂、香皂定量凭证供应,卷烟、茶叶、酒类,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分等级定量供应;对自行车、手表、瓶装酒、纺织品等紧缺物资,实行高价供应,一般高出平价1~3倍。70年代初,一般日用品仍实行计划供应,除棉布、絮棉、食油、食糖外,大部票证取消。1978年后,生活资料陆续敞开供应,并实行多渠道经营,进货多从工厂或二级站直接采购,周转环节减少。生活资料供应由一般必需品向自行车、电视机、收录机及各式毛料、化纤衣物转化。1980~1985年累计销售各种自行车2.7万辆,缝纫机1099架,电视机3011部,收音、收录机2.8万部,各种化纤布442万米。1985年,生活资料销售总额为1687万元,比1977年增长2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