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946年因黄河复堤征地。建国后,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征地相继增加。70年代,城镇居民住宅、公共建筑、乡镇企业及黄河泥沙淤堤用地增加。至1985年,各项事业建设共用地67547亩。其中,城镇居民点6140亩,独立工矿企业17900亩,公路5500亩,国防用地1900亩,县农、林试验场2207亩,堤坝水工建设33900亩(其中含黄河复堤征用土地9240亩)。
第三节 土地征用状况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946年因黄河复堤征地。建国后,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征地相继增加。70年代,城镇居民住宅、公共建筑、乡镇企业及黄河泥沙淤堤用地增加。至1985年,各项事业建设共用地67547亩。其中,城镇居民点6140亩,独立工矿企业17900亩,公路5500亩,国防用地1900亩,县农、林试验场2207亩,堤坝水工建设33900亩(其中含黄河复堤征用土地924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