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土地、宅基归私人所有,村庄建设处自然发展状态。街道一般宽3~4米,巷道宽2米左右。境内住房结构、款式差异不大,南部为防黄河水患,房基较高,一般设有3~7层台阶,北部则不多见。建国初,人均住房7~9平方米,且多系土房,至60年代住房无明显变化。1978年后,农民收入增加,住房条件迅速改善。1981年,全县600个自然村共占地23.51万亩,其中宅基地3.14万亩,占13.4%;道路2.5万亩,占10.5%;集体公共设施用地3万亩,占12.76%;场园、村头荒地1.87万亩,占7.95%;坑塘、隙地计13万亩,占村庄面积55.29%。1981~1984年,新建、翻新房屋17.9万间,平均每年4.5万间。至1985年,全县计有农房46万间,人均住房20~25平方米。
房屋结构 农村住房多系土木结构,以石做墙基,麦秸泥垛墙;顶架由梁、檩、椽子构成,铺以苇(秫)箔、麦秸,用草泥抹平,石岩板做房檐。多为木板门,木制长条棂窗。房顶略呈拱形,当地通称平房。60年代出现少数砖房,部分农户仅用砖镶门、窗,称“太平镶”;房顶用石灰草泥或石灰拌石砂、煤渣捶制。部分农户开始用水泥预制件代替梁檩。70年代末,砖木或砖混结构代替土木结构,且门阔窗大,镶钉玻璃、纱窗,通风透光。
宅院款式 建国前,民间讲究四合院,北屋称堂屋或正房,其余称偏房或配房,有的迎大门设影壁墙。一般宅院占地0.33亩,多为单门独院,贫寒之家则以篱笆做围墙,荆条栅栏做大门。富户多为二进式院,前院为厂棚、畜圈、草屋和雇工住房;后院为厨房和住室。1978年后,多建单院,且多不盖南屋。正房由3间增至4~5间,配房多做厨房、仓库和牲畜棚;有的户大门用瓷瓦、水刷石装修,影壁墙绘有彩画或用瓷板画装饰。
房屋款式,有平房、瓦房、前出厦和“锁皮”等。至1985年,全县有16家农户盖起二层单面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第三节 村庄建设
建国前,土地、宅基归私人所有,村庄建设处自然发展状态。街道一般宽3~4米,巷道宽2米左右。境内住房结构、款式差异不大,南部为防黄河水患,房基较高,一般设有3~7层台阶,北部则不多见。建国初,人均住房7~9平方米,且多系土房,至60年代住房无明显变化。1978年后,农民收入增加,住房条件迅速改善。1981年,全县600个自然村共占地23.51万亩,其中宅基地3.14万亩,占13.4%;道路2.5万亩,占10.5%;集体公共设施用地3万亩,占12.76%;场园、村头荒地1.87万亩,占7.95%;坑塘、隙地计13万亩,占村庄面积55.29%。1981~1984年,新建、翻新房屋17.9万间,平均每年4.5万间。至1985年,全县计有农房46万间,人均住房20~25平方米。
房屋结构 农村住房多系土木结构,以石做墙基,麦秸泥垛墙;顶架由梁、檩、椽子构成,铺以苇(秫)箔、麦秸,用草泥抹平,石岩板做房檐。多为木板门,木制长条棂窗。房顶略呈拱形,当地通称平房。60年代出现少数砖房,部分农户仅用砖镶门、窗,称“太平镶”;房顶用石灰草泥或石灰拌石砂、煤渣捶制。部分农户开始用水泥预制件代替梁檩。70年代末,砖木或砖混结构代替土木结构,且门阔窗大,镶钉玻璃、纱窗,通风透光。
宅院款式 建国前,民间讲究四合院,北屋称堂屋或正房,其余称偏房或配房,有的迎大门设影壁墙。一般宅院占地0.33亩,多为单门独院,贫寒之家则以篱笆做围墙,荆条栅栏做大门。富户多为二进式院,前院为厂棚、畜圈、草屋和雇工住房;后院为厨房和住室。1978年后,多建单院,且多不盖南屋。正房由3间增至4~5间,配房多做厨房、仓库和牲畜棚;有的户大门用瓷瓦、水刷石装修,影壁墙绘有彩画或用瓷板画装饰。
房屋款式,有平房、瓦房、前出厦和“锁皮”等。至1985年,全县有16家农户盖起二层单面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