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国初期,城乡建设事业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1956年建筑生产合作社成立后,由县手工业联社主管。次年成立县建筑公司,城乡建设归手工业管理局代管。1975年1月,设立基本建设局,专司城乡建设工作。1981年局下设村镇建设办公室。1984年7月机构改革,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1985年,下设办公室、城建科、乡建科、施工科、财务科、审计科、环境保护办公室,有干部、职工36人。下辖自来水公司、建材工业公司、建筑公司、市政工程队、房地产管理所、环境保护监测站6个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89人。
县土地管理机构 建国前,土地私有,自由交易,无专门管理机构。建国后,土地征用由民政局负责。1982年后,移交农业局土地管理科管理。
县环境保护机构 建国初,因境内无污染性工业,农药化肥使用量甚少,故无环境保护机构。70年代,此项工作由县计委代管。1981年,县基本建设局设环保科,专司环境保护工作。1985年,建立环保监测站,为事业单位,编制7人。
第一章 机构
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国初期,城乡建设事业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1956年建筑生产合作社成立后,由县手工业联社主管。次年成立县建筑公司,城乡建设归手工业管理局代管。1975年1月,设立基本建设局,专司城乡建设工作。1981年局下设村镇建设办公室。1984年7月机构改革,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1985年,下设办公室、城建科、乡建科、施工科、财务科、审计科、环境保护办公室,有干部、职工36人。下辖自来水公司、建材工业公司、建筑公司、市政工程队、房地产管理所、环境保护监测站6个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89人。
县土地管理机构 建国前,土地私有,自由交易,无专门管理机构。建国后,土地征用由民政局负责。1982年后,移交农业局土地管理科管理。
县环境保护机构 建国初,因境内无污染性工业,农药化肥使用量甚少,故无环境保护机构。70年代,此项工作由县计委代管。1981年,县基本建设局设环保科,专司环境保护工作。1985年,建立环保监测站,为事业单位,编制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