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各级政府一手抓植树,一手抓管护,组织健全,任务具体,奖罚严明。自1953年起,随着互助组、农业社的不断发展,从县到基层逐级建立起护林机构。1955年,全县以村或联村为单位的护林委员会有70个,护林小组310个,护林员2200人。1963年,国家发布《森林保护条例》,社队制定护林公约,国营林场配专职人员,生产队建3~5人的护林小组,昼夜护林。1965年,全县有护林小组700个,护林员2000人。
1973年以来,随着农田林网和用材林的逐步发展,护林工作进一步受到重视。县建立了由一名副县长挂帅,公安、司法、林业、武装部、团委、妇联负责人参加的绿化委员会,公社、大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群众植树造林,整顿护林队伍,明确职责(护林、护路、护坡),常年抓护林。要求栽上一地树,建起一个场,留下一班人,管护有保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谁栽谁有,自栽自护,大大调动了群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第一节 护林组织
建国后,各级政府一手抓植树,一手抓管护,组织健全,任务具体,奖罚严明。自1953年起,随着互助组、农业社的不断发展,从县到基层逐级建立起护林机构。1955年,全县以村或联村为单位的护林委员会有70个,护林小组310个,护林员2200人。1963年,国家发布《森林保护条例》,社队制定护林公约,国营林场配专职人员,生产队建3~5人的护林小组,昼夜护林。1965年,全县有护林小组700个,护林员2000人。
1973年以来,随着农田林网和用材林的逐步发展,护林工作进一步受到重视。县建立了由一名副县长挂帅,公安、司法、林业、武装部、团委、妇联负责人参加的绿化委员会,公社、大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群众植树造林,整顿护林队伍,明确职责(护林、护路、护坡),常年抓护林。要求栽上一地树,建起一个场,留下一班人,管护有保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谁栽谁有,自栽自护,大大调动了群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