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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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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县高等小学堂按规定设体操科(体育课),由体操教习(体育教员)指导学生学习兵操、步法、队形变化、刺杀、摔跤等。1928年,国民党中央公布《新课程标准》,改体操科为体育课,体操教习改称体育教员。1932年,小学体育课增设“童子军”操,包括棍操、纪律(整队、集合、行军作战等)、礼节(官兵礼貌)、结绳(捆、绑、擒、拿技术),旗语、侦察、救护等。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学校体育课习日本兵操、摔跤、拼刺和球类、田径等。抗日小学游击办学,体育课仅限于跑步和游戏。
建国初期,小学设“唱游课”。中学设体育课,1954年,小学改“唱游课”为体育课,全日制中小学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1956年起,贯彻教育部《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开展“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标准锻炼活动。1963年,中小学实施《体育教学大纲》。“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原有的田径、体操、球类等运动项目,均被军事操练、投弹、野营拉练等军训项目取代。1977年起,学校体育渐趋正常,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项目逐步恢复、普及。1979年后,贯彻《中小学体育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以“达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率)、“防近视”(防止近视眼的发病率)为中心,开展“两课”(上好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睛保健操,“两活动”(晨间活动、课外活动),学生身体素质不断提高。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后至1985年,全县有21名中学生考入大中专体校,4人在全国和山东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奖。
高树海,男,城关中学学生,1982年获山东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1500米第二名。1983年2月,获全国雏鹰起飞奖(《新体育杂志》1983年第二期刊登)。
张涛,男,第一中学学生,1982年参加山东省少年田径选拔赛,获1.5公斤铁饼第三名。
高绪芹,女,第一中学学生,1985年获全国中学生田径运动会100米第三名。
孙立志,男,城关中学学生,1985年7月,获山东省中学生运动会标枪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