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文教科兼管。1956年11月,县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全县体育工作。1958年10月撤销,业务并入教育局。1974年2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复置。1985年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副主任2人,教练员3人。
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文教科兼管。1956年11月,县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全县体育工作。1958年10月撤销,业务并入教育局。1974年2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复置。1985年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副主任2人,教练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