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县设法律顾问处。有律师1人,至1985年底有律师3人,兼职律师3人。先后参与刑事辩护案49件,民事代理案57件(其中经济代理43件,挽回经济损失119.48万元),调解非诉讼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72次,接待来信来访1189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15人次。
第三节 律师
1981年9月,县设法律顾问处。有律师1人,至1985年底有律师3人,兼职律师3人。先后参与刑事辩护案49件,民事代理案57件(其中经济代理43件,挽回经济损失119.48万元),调解非诉讼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72次,接待来信来访1189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