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察 刑事侦察是公安保卫部门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一项主要工作。1946年,县公安局原保卫队改为侦察股,具体负责侦破刑事案件。建国后,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察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将刑事侦察提到同政治侦察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1981年11月,县公安局成立刑警队,设队长、副队长、政治指导员,配有法医、痕检、照相、警犬训练等技术人员和无线电通讯、照相器材等设备。刑警队下设技术室,负责现场勘察、物检物证等工作。刑侦人员在侦破案件时,都是组织较强力量,抢时间、抓战机,突出一个“快”字,把握一个“准”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分析推断,力争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严打斗争 1978年以后,社会治安一度出现混乱,一些流氓团伙横行乡里,撬门破锁、拦路抢劫、强奸妇女、拐卖人口、聚众斗殴等刑事犯罪时有发生,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敲诈勒索,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整顿社会秩序。
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公安厅部署,县委成立“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指挥部”。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重点打击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犯子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和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劳改逃跑犯和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自1983年8月~1985年9月,摧毁犯罪团伙7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8起(其中重大案件50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0.47万元,狠狠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刑事侦察 刑事侦察是公安保卫部门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一项主要工作。1946年,县公安局原保卫队改为侦察股,具体负责侦破刑事案件。建国后,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察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将刑事侦察提到同政治侦察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1981年11月,县公安局成立刑警队,设队长、副队长、政治指导员,配有法医、痕检、照相、警犬训练等技术人员和无线电通讯、照相器材等设备。刑警队下设技术室,负责现场勘察、物检物证等工作。刑侦人员在侦破案件时,都是组织较强力量,抢时间、抓战机,突出一个“快”字,把握一个“准”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分析推断,力争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严打斗争 1978年以后,社会治安一度出现混乱,一些流氓团伙横行乡里,撬门破锁、拦路抢劫、强奸妇女、拐卖人口、聚众斗殴等刑事犯罪时有发生,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敲诈勒索,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整顿社会秩序。
1983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公安厅部署,县委成立“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指挥部”。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重点打击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犯子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和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劳改逃跑犯和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自1983年8月~1985年9月,摧毁犯罪团伙7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8起(其中重大案件50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0.47万元,狠狠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社会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