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县执行以固定工为主,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亦工亦农为辅的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1984年下半年改革用工制度,新招工人,推行以劳动合同制为主的用工形式。
用工制度
固定工 固定工制度是解放以来一直使用的制度之一。在国家下达劳动计划以内,从社会上招收的劳动力进入企事业单位后,终身由国家包下来。1985年底,全县有固定工人1373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9601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134人。
临时工、合同工 建国初,山东省颁发《国营、私营企业雇用临时工试行办法》规定:各单位雇用临时工时,须由双方协商订立短期劳动契约。内容包括临时工待遇、职责、工时、解雇办法及因工伤亡待遇等。县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使用大量的临时工。其办法是用工单位编造用工计划,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招工。1958年“大跃进”中,一些单位盲目增添职工,职工人数猛增,超越了国家经济负担的能力。1960年大批精减下放,到1963年,精减临时工1544人。1971年4月,按照上级指示将1970年9月底以前进厂,常年在生产岗位上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转为固定工,当年转了1130人。1985年,临时工、合同工主要分布在工业、供销、商业、粮食、建筑等系统。
亦工亦农 1977年6月,县实行亦工亦农轮换工制度。对亦工亦农人员定了三条原则:一要保证农业生产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动力,尽量从土地少、劳动力多、收入低的社队中使用;二是不转户口、粮食关系,保持农民身份不变,做工期间参加生产队口粮分配;三是实行队(农村生产队)来队去。1976~1977年,在农村共招用1842人。轮换工,到期轮换,但由于控制不严,政策不配套,亦工亦农人员只进不出,轮换不动,给劳动力管理上带来一定困难。后来根据上级规定进行压缩清理,劳动力管理趋向合理,季节工平均每年使用3000多人。
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4年10月,茌平县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招工办法。至1985年末,全县共招收合同制工人24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174人,集体所有制招收67人。
劳动组织管理
企业的劳动组织管理主要是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的管理。1983年以前,企业劳动组织管理比较薄弱,很多企业缺少定员定额,造成“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局面。经过企业整顿,到1985年企业验收时,全县合格企业93个。其中工业系统20个,商业系统8个,粮食系统22个,建筑系统3个,物资系统6个,供销系统34个。合格率达100%。
第三节 劳动管理
建国以来,县执行以固定工为主,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亦工亦农为辅的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1984年下半年改革用工制度,新招工人,推行以劳动合同制为主的用工形式。
用工制度
固定工 固定工制度是解放以来一直使用的制度之一。在国家下达劳动计划以内,从社会上招收的劳动力进入企事业单位后,终身由国家包下来。1985年底,全县有固定工人1373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9601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134人。
临时工、合同工 建国初,山东省颁发《国营、私营企业雇用临时工试行办法》规定:各单位雇用临时工时,须由双方协商订立短期劳动契约。内容包括临时工待遇、职责、工时、解雇办法及因工伤亡待遇等。县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使用大量的临时工。其办法是用工单位编造用工计划,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招工。1958年“大跃进”中,一些单位盲目增添职工,职工人数猛增,超越了国家经济负担的能力。1960年大批精减下放,到1963年,精减临时工1544人。1971年4月,按照上级指示将1970年9月底以前进厂,常年在生产岗位上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转为固定工,当年转了1130人。1985年,临时工、合同工主要分布在工业、供销、商业、粮食、建筑等系统。
亦工亦农 1977年6月,县实行亦工亦农轮换工制度。对亦工亦农人员定了三条原则:一要保证农业生产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动力,尽量从土地少、劳动力多、收入低的社队中使用;二是不转户口、粮食关系,保持农民身份不变,做工期间参加生产队口粮分配;三是实行队(农村生产队)来队去。1976~1977年,在农村共招用1842人。轮换工,到期轮换,但由于控制不严,政策不配套,亦工亦农人员只进不出,轮换不动,给劳动力管理上带来一定困难。后来根据上级规定进行压缩清理,劳动力管理趋向合理,季节工平均每年使用3000多人。
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4年10月,茌平县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招工办法。至1985年末,全县共招收合同制工人24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174人,集体所有制招收67人。
劳动组织管理
企业的劳动组织管理主要是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的管理。1983年以前,企业劳动组织管理比较薄弱,很多企业缺少定员定额,造成“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局面。经过企业整顿,到1985年企业验收时,全县合格企业93个。其中工业系统20个,商业系统8个,粮食系统22个,建筑系统3个,物资系统6个,供销系统34个。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