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茌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section/1/article/2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5/section/1/article/2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历代政权重视人事工作。清朝,有专门管理机构。民国时期的人事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管理。1940年1月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县人事工作由民政科负责。1951年9月,县人事工作从民政科分出,设人事科。1953年3月,人事科并入民政科。1954年6月,人事科从民政科分出。1955年2月,县人民政府人事科改为人民委员会人事科,1963年2月改名茌平县人事监察局。1967年3月,人事监察局工作中断。1969年11月县革委设立政治部组织组,分管人事工作。1975年6月撤销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7月设立县革委人事局。1981年12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委人事局改称茌平县人民政府人事局。1985年,有干部14人,其中正副局长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