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受人民的委托,依法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1954年7月~1966年5月,茌平县共选举产生了6届县人民委员会。1954年6月至1956年3月,博平县共召开一届五次会议。“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被践踏。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1981年12月,茌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并建立其常务委员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
茌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0人。会议期间,代表们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会议选举县长和副县长,选举季平、李广溪、黄金凤(女)为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主席团解答了代表提案。
第二次会议,1954年11月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9人,其中男代表195人,女代表24人。会议期间,县政府总结检查5个月来的工作,代表们统一了对统购统销工作的认识,大会布置了冬季工作。
第三次会议,1955年2月10日在县城召开。代表们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讨论通过1955年生产计划。会议期间,主席团收到代表提案379件。
第四次会议,1955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59人,列席代表15人。代表们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下步工作意见;商讨统购统销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案201件。
第五次会议,1955年12月26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大会由民政科长刘始周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主席李秀清致开幕词。季平传达山东省第一届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县长萧道明作关于《为四年超额完成五年农业生产计划而奋斗》的报告;大会听取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金凤(女)、李广溪关于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统购统销、治安镇反为主要内容的报告。
第六次会议,1956年10月17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这次大会是茌平、博平合县后召开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54人。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县长萧道明《关于1956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县委第二书记车一民《关于目前国内外形势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听取讨论并通过副县长杨荣轩《关于开展冬季农副业生产运动,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90件,其中354件在会议期间得到答复与处理。
茌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4日至19日在县委党校召开,出席代表240名。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茌平县1957年工作计划;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11月13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3人,实到代表262人。代表们听取审议并通过县长张建新所作《关于1957年工作报告》;听取县委副书记李秀清作的《关于政治形势的报告》;人委办公室主任韩全庆所作《关于全县粮食工作的汇报》;人委办公室副主任景惠普代表大会秘书处汇报了提案处理情况。副县长米国彬致闭幕词。
第三次会议,1958年2月2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39人,列席代表6人。代表们听取审议并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和调整农业社、生产队组织的工作方案,听取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整理情况的汇报。
茌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3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85人。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长张建新作的《关于茌平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县委书记徐德辅所作的政治报告;会议讨论1958~1960年手工业建设的初步规划和农业税制改革、粮食征购工作方案;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选举黄金凤(女)、李全臣、王升阳、晓山(女)为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0年1月1日至4日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1959年工作总结报告,布置1960年工作。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47件。
茌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1年4月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96人。会议听取县委第二书记杨培祯作的《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县长刘镜涛作的《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陈雪舫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解答代表提案;最后通过大会决议。
第二次会议,1961年6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解答了代表的提案。
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会议动员全县人民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茌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3年9月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县长耿兴华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副县长岳洛峰作的《茌平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张凤鳌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法院院长;选举晓山(女)、王汉卿、王升阳、李全臣为出席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4年7月6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代表们听取并讨论通过副县长胡廷端作的《茌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局负责人作的《关于茌平县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主席团提名补选1名副县长。县长席广师致闭幕词。
茌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6年5月1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75人。会议听取县委书记王秀山所作的关于形势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县长席广师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胡廷端作的《关于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李玉山所作《茌平县法院工作的报告》、李然刚所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听取王毓林关于民兵工作和田冰如关于妇女工作的发言;会议采取联合提名和单独提名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了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副县长弓煦德致闭幕词。
茌平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代表会议(列为县第七届代表大会)
1967年3月17日召开。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县直单位群众组织联合起来,错误地夺取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成立了所谓军、干、群三结合的茌平县革命委员会。
茌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5月1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667人。会议期间,代表们反复学习新《宪法》和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茌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茌平县建设大寨县规划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茌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1年12月10日至13日举行,出席代表222人。县委书记郑衍柱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梁子英所作《茌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周生达所作《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友芳所作《关于茌平县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培杰作的《关于茌平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议宣布茌平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茌平县人民政府,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3年1月21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37人。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遵尧主持。代表们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县长马怀进作的《茌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主任贾克礼作的《茌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周生达作的《茌平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张友芳作的《茌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汪培杰作的《茌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赵传三作的《茌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傅照慈(女)、张国忠、张印之、丁诺为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茌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9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1名。县委书记徐士高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传三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长孙宗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周生达作的《茌平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法院代院长李泽明作的《茌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汪培杰作的《茌平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杨知重作的《关于选举工作的报告》。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批准各项报告,通过了各项决议。大会选举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子英致闭幕词。
第二次会议,1985年12月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1人。县人大主任梁子英致开幕词。代表们听取审议并通过副主任商孝俊所作的《茌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长孙宗安作的《茌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周生达所作的《关于茌平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分别作的工作报告、副主任赵传三作的《茌平县十届人大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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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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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尧 │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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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克礼 │副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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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三 │副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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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全庆 │副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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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学彦 │副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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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儒学 │副主任 │1981.12~1984.9 │第九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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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英 │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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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芳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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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孝俊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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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进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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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传三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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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焕之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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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日茂 │副主任 │1984.9~ │第十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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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6月30日在博平县城召开,参加会议代表212名。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博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博平县夏征夏购方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解方、张天虎、李全臣为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4年11月5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82人,列席代表16人。代表们听取审议并通过副县长杨荣轩《关于博平县人民政府7月至10月工作报告》;听取县委书记徐德辅所的《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大会商讨秋征和冬季工作;省人大代表张天虎传达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县长郭盛禄致闭幕词。
第三次会议。(资料缺)
第四次会议,1955年6月22日在博平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3名。大会期间,县长郭盛禄汇报半年来的工作,布置1955年小麦征购和第三季度粮食统销工作方案。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0件。
第五次会议,1955年10月18日至21日在博平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04名。会议期间,听取并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和1956年至1957年农业生产及合作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