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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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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春,博平县袁楼村郭庆江,在济南省立高级中学读书时,经杨一斋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郭庆江毕业后,受山东区执委的派遣,回家乡开展党的工作,发展本村袁果、袁本恒入党。8月,建立了茌平、博平县(现属茌平县)最早的党组织——中共袁楼村党支部,郭庆江任书记,支部直属山东区执委。支部建立后,逐步壮大党的队伍,短期内发展袁平之、林梦白、王玉锋、袁敦颐、袁习之、袁敦庆、袁胜绪、王之瑞、袁春之等9人入党。10月,中共鲁西县委建立,袁果被选为县委委员,郭庆江被选为县委候补委员(兼袁楼党支部书记),袁楼党支部改属鲁西县委。10月底,党支部又发展本村袁栋、袁敦臣、袁才之和邻村陈家铺的刘钦为中共党员。
1928年1月,鲁西县委组织实施阳谷坡里农民武装起义,袁楼支部派郭庆江、林梦白等5名党员参加。起义失败后,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5月,中共山东省委对鲁西县委进行改组,林梦白任书记,袁本恒、郭庆江分别任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县委机关由聊城城关迁到袁楼村。1929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遭敌人破坏后,由济南迁往胶东,鲁西县委与省委失掉联系,袁楼支部在县委领导下,坚持秘密活动。
1932年,谢鑫鹤(温陈乡谢天贡村人)在山东省立第三(聊城)师范学校就读时参加中国共产党。1935年,到博平县还驾店小学以教书为掩护秘密开展党的工作。1937年春,鲁西北特委派申云浦(阳谷人)来博平开展博(平)清(平)高(唐)茌(平)等县边界地区党的工作,与谢鑫鹤联系后,便以还驾店为中心,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建立起中共清(平)博(平)高(唐)党支部,申云浦任书记。同年5月,谢鑫鹤在本村发展谢惠玉、谢宝银、谢吉坤入党,建立中共谢天贡村党支部,谢惠玉任书记,鲁西北特委通过谢鑫鹤对支部进行领导。
1937年10月,申云浦根据省委指示,回原籍发动群众组织武装,中共清博高党支部撤销。同时,在中共鲁西北特委负责人徐运北的领导下,建立中共博平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博平工委),谢鑫鹤任书记,工委机关驻博平县城。1937年12月,山东省第六区政训处驻茌平办事处的6名党员,建立中共茌平党支部,张炳元、刘玉琳先后任书记。1938年6月,以茌平党支部为核心,建立中共茌平县工作委员会,刘玉琳任书记。同年8月,经鲁西北特委批准,撤销博平工委,建立中共博平县委员会,赵荣锦任书记,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武装部。1939年,茌平、博平县城相继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委、工委机关由县城迁往农村。9月,经中共鲁西特委第四地委(运东地委)批准,撤销茌平县工委,建立中共茌平县委员会,杨钦任书记,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运部和军事部。1941~1943年上半年,是茌平、博平县抗日最艰苦的阶段。由于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实行全面“蚕食”、“扫荡”和“治安强化运动”,抗日根据地逐渐缩小。茌平、博平县县委分别采取撤出、转移、隐蔽、分散游击等策略,坚持发展扩大力量,与敌斗争。1943年2月,经中共冀鲁豫区党委批准,清(平)博(平)两县合并,建立中共清博县委,地委宣传部长郭少英兼任书记,县委机关活动于博平北和东北一些村庄。同年7月,清博县委撤销,恢复博平县委,王富海任书记。
茌平、博平县城解放后,县委机关由农村进驻城内,隶属冀鲁豫中央分局第一地委(俗称泰运地委)。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若干,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敌工部(后为社会部)、武装委员会(1947年9月改称县人民武装部)。1949年8月,县委隶属中共平原省聊城地委。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改属中共山东省聊城地委,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1959年3月,县委建立书记处,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和书记处书记若干。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部、财贸部、农村工作部、纪检委、党校、工业交通部等工作部门。1962年11月书记处撤销,恢复原正、副书记设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由于“左”的影响,从学校到工厂,从城镇到农村,多种名目的“革命造反组织”一轰而起。各级党组织瘫痪,社会秩序混乱。茌平县委被诬蔑为顽固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县委书记王秀山等一大批党的负责干部被诬蔑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其间,杜郎口区区委书记李孟礼被迫害致死。1967年3月17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群众造反组织错误地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县直各单位和各公社、大队的领导权,也先后被群众组织篡夺。大批领导干部“靠边站”,党的组织生活中断。
1969年11月,中共茌平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党的组织逐渐恢复。1970年9月~1972年上半年,根据中共中央部署,按照“吐故纳新”的要求,全县分期分批地开展整党建党工作。这次整党贯彻了“九大”的错误路线,处分了一些不应处分的党员,吸收了一定数量不合格党员。1972年10月,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撤销,中共茌平县委恢复。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的各项工作得以拨乱反正。县委先后为全县269名被错误处理的党员恢复党籍,为340名党员撤销或改变原错误结论和处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各级党组织日趋健全,1985年底,县委有书记1人,副书记3人,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企业政治部、农村工作部、党史办、机关党委、老干科、信访科、机要科、党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