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茌平始建县商会,县以下各集镇建立乡镇商会。1928年县商会改为县商民协会,1931年根据国民中央商会组织法,商民协会改为委员制,负责筹划商品、磋拟价格、调处纠纷、评议粮价等事宜,1939年,县公署设立评价委员会。
1944年10月,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组,1945年9月改称工商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场物价管理工作。1946年成立评价委员会,属工商局领导。1947年2月县工商局改为工商科,仍负责物价工作。1952年5月设立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所设第三办公室分管物价工作。1955年8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物价工作改为计委负责。1957年7月县政府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各区成立市场管理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工业局均设有物价科(股),国营专业公司配备1~2人的专职物价干部。1966年6月撤销市场物价委员会,业务并入商业局,局下设市管科。1969年11月,物价工作改由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分管。1979年县计划办公室改为计划委员会,下设物价科。1983年10月成立县物价局。1985年物价局设业务科、农产品成本调查室和物价检查所,共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正副局长2人。
第一节 机构
1918年茌平始建县商会,县以下各集镇建立乡镇商会。1928年县商会改为县商民协会,1931年根据国民中央商会组织法,商民协会改为委员制,负责筹划商品、磋拟价格、调处纠纷、评议粮价等事宜,1939年,县公署设立评价委员会。
1944年10月,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工商管理组,1945年9月改称工商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场物价管理工作。1946年成立评价委员会,属工商局领导。1947年2月县工商局改为工商科,仍负责物价工作。1952年5月设立县财政经济委员会,所设第三办公室分管物价工作。1955年8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物价工作改为计委负责。1957年7月县政府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各区成立市场管理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工业局均设有物价科(股),国营专业公司配备1~2人的专职物价干部。1966年6月撤销市场物价委员会,业务并入商业局,局下设市管科。1969年11月,物价工作改由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分管。1979年县计划办公室改为计划委员会,下设物价科。1983年10月成立县物价局。1985年物价局设业务科、农产品成本调查室和物价检查所,共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正副局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