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县内没有专门统计机构,统计事宜由县衙户房、县公署(政府)财政科征收处兼管。1952年11月博平县设立统计科;1953年3月茌平县成立统计科。1958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7月从计委分离,成立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1967年3月始,统计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负责。1978年由县计划委员会统计科负责全县的统计业务。1984年4月恢复统计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先后配备兼职统计人员,乡(镇)成立统计站。1985年局下设综合科、农业科。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
建国后,财经审计工作先后由财政、银行、税务、物价等部门分工兼管。1983年11月设审计局,具体负责全县财经审计工作。其后县直各有关部门亦相继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985年底,县审计局共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下设办公室、行政财务审计组和企业财务审计组。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县内没有专门统计机构,统计事宜由县衙户房、县公署(政府)财政科征收处兼管。1952年11月博平县设立统计科;1953年3月茌平县成立统计科。1958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7月从计委分离,成立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1967年3月始,统计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负责。1978年由县计划委员会统计科负责全县的统计业务。1984年4月恢复统计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先后配备兼职统计人员,乡(镇)成立统计站。1985年局下设综合科、农业科。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
建国后,财经审计工作先后由财政、银行、税务、物价等部门分工兼管。1983年11月设审计局,具体负责全县财经审计工作。其后县直各有关部门亦相继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985年底,县审计局共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下设办公室、行政财务审计组和企业财务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