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至1956年3月,茌平、博平县的国营商业由县工商科(局)管理。3月,茌平、博平合县,成立茌平县商业局。局设人秘、商政、计划、业务4个股和工会,工作人员24人。下辖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药材公司、食品公司、专卖公司、文化用品公司、贸易公司等,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60余人。1957年2月,成立县服务局。商业局所属的专卖公司、食品公司和百货兼营的糖、茶、糕点以及理发、照相移交服务局。同年3月,将药材公司移交县卫生局。1958年2月,撤销县服务局,将业务移交县商业局。同年10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5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财贸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基层商业全部资产按1958年底账面移交人民公社。同时,设立人民公社商业科,实行政社合一,既是人民公社组成部分,又是商业部门的一个基层单位。同年6月,在县城设零售总店,下放人民公社的商业单位全部收回,由商业局直接领导。1961年8月,撤销零售总店。9月30日,商业局和供销社分置。1967年3月,成立“茌平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1年5月,商业局、供销社合并,成立茌平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2年10月,商业局、供销社分设。1984年7月,商业局进行体制改革。1985年,局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基建科、保卫科、教育科、纪检组和工会,干部职工34人,其中干部28人。辖百货公司、交电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公司、石油公司、副食品加工厂,共有干部职工876人,其中干部173人。
第一节 机构
建国至1956年3月,茌平、博平县的国营商业由县工商科(局)管理。3月,茌平、博平合县,成立茌平县商业局。局设人秘、商政、计划、业务4个股和工会,工作人员24人。下辖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药材公司、食品公司、专卖公司、文化用品公司、贸易公司等,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60余人。1957年2月,成立县服务局。商业局所属的专卖公司、食品公司和百货兼营的糖、茶、糕点以及理发、照相移交服务局。同年3月,将药材公司移交县卫生局。1958年2月,撤销县服务局,将业务移交县商业局。同年10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5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财贸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基层商业全部资产按1958年底账面移交人民公社。同时,设立人民公社商业科,实行政社合一,既是人民公社组成部分,又是商业部门的一个基层单位。同年6月,在县城设零售总店,下放人民公社的商业单位全部收回,由商业局直接领导。1961年8月,撤销零售总店。9月30日,商业局和供销社分置。1967年3月,成立“茌平县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1年5月,商业局、供销社合并,成立茌平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2年10月,商业局、供销社分设。1984年7月,商业局进行体制改革。1985年,局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基建科、保卫科、教育科、纪检组和工会,干部职工34人,其中干部28人。辖百货公司、交电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公司、石油公司、副食品加工厂,共有干部职工876人,其中干部1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