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全县商业户2908户,从业人员5814人,资金72442元,大部属于小商小贩,分布全县。当时,社会主义国营商业仅占整个商业的0.2%,私营商业占99.8%。少数私营业主乘机操纵市场,哄抬物价,掺杂使假,追逐暴利,偷税漏税,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同年开展的“五反”运动中,全县有5户不法商户受到制裁,打击了违法商户的投机活动。11月,县召开工商业者代表会,与会代表118人。选出执行委员25人,主任、副主任3人,秘书1人。号召广大工商业者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搞好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1953年,国家对粮食、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合作商业逐步发展壮大,国营商业占整个商业的比重由1951年的0.2%增加到40%。1955年1月,对全县私营商业者进行登记换证,全县共有商户1984户,从业人员4430人,资产33万元。同年8月31日,对全县私营商业再次普查换证,号召私营商业走互助合作道路,自愿结合、联合经营。1956年1月23日,县委召开私营商业过渡大会,大会号召商户在组织起来的基础上向社会主义过渡。全县共有商户1445户、1653人,核资投入现金7290元,商品折价4.37万元,固定资产折价1.73万元,合计6.83万元。按照城乡分工原则,县城归国营商业,农村归供销社。县城划归国营的232户、258人,到9月底,过渡的人员根据行业的不同归口到各行业公司148人(食品公司25人、纺织品公司7人、贸易公司2人、专卖公司14人、百货公司24人、药材公司19人、饮食公司53人、照相业4人);组成合作店组7处、44人;对茶馆、镶牙、洗衣、弹棉花等做小生意的66人联合编组,选出组长,个体经营。农村商户中,代购代销的713户,经销的88户,过渡到供销社的412户,转为正式职工417人。1956年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第二节 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全县商业户2908户,从业人员5814人,资金72442元,大部属于小商小贩,分布全县。当时,社会主义国营商业仅占整个商业的0.2%,私营商业占99.8%。少数私营业主乘机操纵市场,哄抬物价,掺杂使假,追逐暴利,偷税漏税,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同年开展的“五反”运动中,全县有5户不法商户受到制裁,打击了违法商户的投机活动。11月,县召开工商业者代表会,与会代表118人。选出执行委员25人,主任、副主任3人,秘书1人。号召广大工商业者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搞好物资交流,活跃城乡经济。1953年,国家对粮食、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合作商业逐步发展壮大,国营商业占整个商业的比重由1951年的0.2%增加到40%。1955年1月,对全县私营商业者进行登记换证,全县共有商户1984户,从业人员4430人,资产33万元。同年8月31日,对全县私营商业再次普查换证,号召私营商业走互助合作道路,自愿结合、联合经营。1956年1月23日,县委召开私营商业过渡大会,大会号召商户在组织起来的基础上向社会主义过渡。全县共有商户1445户、1653人,核资投入现金7290元,商品折价4.37万元,固定资产折价1.73万元,合计6.83万元。按照城乡分工原则,县城归国营商业,农村归供销社。县城划归国营的232户、258人,到9月底,过渡的人员根据行业的不同归口到各行业公司148人(食品公司25人、纺织品公司7人、贸易公司2人、专卖公司14人、百货公司24人、药材公司19人、饮食公司53人、照相业4人);组成合作店组7处、44人;对茶馆、镶牙、洗衣、弹棉花等做小生意的66人联合编组,选出组长,个体经营。农村商户中,代购代销的713户,经销的88户,过渡到供销社的412户,转为正式职工417人。1956年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