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雨量适中,四季分明。解放前,没有大工业污染,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建国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工作逐渐被引起重视。1979年,环保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管,1981年9月移交建委兼管,1984年,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85年6月,成立茌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简称环办)。
环办建立后,与经委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全县39个单位的污染进行了全面调查。1985年,全县排放超标(国家统一标准)工业废水781.6万吨,其中含铬、氰化物、苯类化合物等剧毒物品;排放超标废气62895万立方米,其中含硫化氢13.7吨,一氧化碳80.4吨,二氧化硫1462.5吨,烟尘1215.6吨,其他有害物质若干;产废渣1.69万吨,部分用作房顶防水材料,其余随垃圾倒掉。街道、商业区机动车辆、高音刺叭噪声和工业、生活混居区机械噪音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
第一节 环境污染
茌平县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雨量适中,四季分明。解放前,没有大工业污染,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建国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工作逐渐被引起重视。1979年,环保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管,1981年9月移交建委兼管,1984年,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85年6月,成立茌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简称环办)。
环办建立后,与经委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全县39个单位的污染进行了全面调查。1985年,全县排放超标(国家统一标准)工业废水781.6万吨,其中含铬、氰化物、苯类化合物等剧毒物品;排放超标废气62895万立方米,其中含硫化氢13.7吨,一氧化碳80.4吨,二氧化硫1462.5吨,烟尘1215.6吨,其他有害物质若干;产废渣1.69万吨,部分用作房顶防水材料,其余随垃圾倒掉。街道、商业区机动车辆、高音刺叭噪声和工业、生活混居区机械噪音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