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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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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首先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投资来源,向建委申请安排施工力量,然后建委根据建设项目大小、繁简、技术要求高低,安排相应的施工队伍。施工队接到建委下达的施工通知后,进行图纸审阅、予算编造、材料准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操作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施工。县建委与各施工企业的关系,除县建筑公司直接领导外,其余均属业务领导,每年对各建筑队进行两次质量、安全联合检查,再通过业务会议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总结、指导各建筑队的工作。
承包方式,1984年以前是清包工。即由建设单位备料,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取工资费,另加56~70%的管理费。1984年,遵照国家和省《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县政府印发了《茌平县建设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基建施工由原来建委安排施工力量改为招标投标、议标两种形式,后又改为招标投标、建委安排两种形式。施工一般采用大包方式,即由承建单位根据图纸要求,所需材料、用工等编制建筑预算,建设银行审查后承建单位备料开工兴建。由建设单位确定工地负责人监督施工,工程结束后,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承建单位编制决算,经审计局审计后结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