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茌平建立邮政代办所,开始办理信函业务。1914年县中华邮政局成立后,承办函件和其他业务。1946年人民政府接管邮政局后,始办民邮,业务量不断增加。1949年10月,函件范围扩大,包括信函、明信片、书籍、事务文件、商务传单、货件等。1950年10月,开办保价信函业务,寄递现钞每件限装人民币60万元(旧币)或柴粮票、有价证券和文件等。1953年开办国际信函业务。1960年10月,承办特种挂号信函,寄递粮、油、布票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1985年,计费函件达62万余件,是1949年的7.3倍。
包裹 1914年茌平中华邮政局开始办理包裹业务,业务量不大,1948年仅收寄包裹97件。1950年后,相继开办的包裹业务有货样包裹快递小包、代收货价包裹、保险包裹、航空包裹等。1958年后,人口外流猛增,收寄包裹业务量急剧增加,1960年达28305件。1985年收寄包裹16758件,是1949年的168倍。
报刊发行 1946年,茌平县邮政局始办报刊发行业务,发行范围仅限于县、区机关和完全小学。1949年1月,全县订《冀鲁豫日报》403份,《人民日报》34份。
建国后,报刊实行“邮发合一”,各报刊陆续交邮局发行。1952年,县区机关、行政村和小学都订有报刊,月均期发6534份。1956年,推行个人订阅,缩小公订范围。1958年,报刊订数剧增,达22607份。1961年,贯彻执行“统一规划,全面安排,保证重点,区别对待”的发行原则,报刊实行“限额控制发行”,份数缩至2335份。1975年《人民日报》扩大订户、普及发行,全县733个大队全部订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报刊发行持续上升,1979年限额大幅度放宽,邮电局设专柜和城市代办户,开办杂志零售业务。1982年后,报刊订阅取消限额。1985年,全县订报刊94804份,比1976年增长4倍,平均4人1份。1984年和1985年,连续两年获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和《大众日报》社联合颁发的“发行党报优胜文明建设先锋”奖旗。
汇兑 1914年,县中华邮政局开始办理汇兑业务。1931年开始办理定额汇票,后改为开发汇票,1949年办理开发汇票511张。建国后,邮电部新厘定汇兑制度,汇兑业务量不断增加。1956年,开办电汇业务。1958年6月,县局成为直通电汇局,开始直接与全国各直通电汇局办理电报汇票。1978年后,汇兑业务量持续增加,兑付款和收汇款差额逐步缩小。1985年,开发汇票23812张,是1949年的46.6倍;兑付款37.06万元,比1978年增长62%;收汇款29.7万元,比1978年增长263%。
第四节 邮件 邮汇
函件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茌平建立邮政代办所,开始办理信函业务。1914年县中华邮政局成立后,承办函件和其他业务。1946年人民政府接管邮政局后,始办民邮,业务量不断增加。1949年10月,函件范围扩大,包括信函、明信片、书籍、事务文件、商务传单、货件等。1950年10月,开办保价信函业务,寄递现钞每件限装人民币60万元(旧币)或柴粮票、有价证券和文件等。1953年开办国际信函业务。1960年10月,承办特种挂号信函,寄递粮、油、布票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1985年,计费函件达62万余件,是1949年的7.3倍。
包裹 1914年茌平中华邮政局开始办理包裹业务,业务量不大,1948年仅收寄包裹97件。1950年后,相继开办的包裹业务有货样包裹快递小包、代收货价包裹、保险包裹、航空包裹等。1958年后,人口外流猛增,收寄包裹业务量急剧增加,1960年达28305件。1985年收寄包裹16758件,是1949年的168倍。
报刊发行 1946年,茌平县邮政局始办报刊发行业务,发行范围仅限于县、区机关和完全小学。1949年1月,全县订《冀鲁豫日报》403份,《人民日报》34份。
建国后,报刊实行“邮发合一”,各报刊陆续交邮局发行。1952年,县区机关、行政村和小学都订有报刊,月均期发6534份。1956年,推行个人订阅,缩小公订范围。1958年,报刊订数剧增,达22607份。1961年,贯彻执行“统一规划,全面安排,保证重点,区别对待”的发行原则,报刊实行“限额控制发行”,份数缩至2335份。1975年《人民日报》扩大订户、普及发行,全县733个大队全部订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报刊发行持续上升,1979年限额大幅度放宽,邮电局设专柜和城市代办户,开办杂志零售业务。1982年后,报刊订阅取消限额。1985年,全县订报刊94804份,比1976年增长4倍,平均4人1份。1984年和1985年,连续两年获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和《大众日报》社联合颁发的“发行党报优胜文明建设先锋”奖旗。
汇兑 1914年,县中华邮政局开始办理汇兑业务。1931年开始办理定额汇票,后改为开发汇票,1949年办理开发汇票511张。建国后,邮电部新厘定汇兑制度,汇兑业务量不断增加。1956年,开办电汇业务。1958年6月,县局成为直通电汇局,开始直接与全国各直通电汇局办理电报汇票。1978年后,汇兑业务量持续增加,兑付款和收汇款差额逐步缩小。1985年,开发汇票23812张,是1949年的46.6倍;兑付款37.06万元,比1978年增长62%;收汇款29.7万元,比1978年增长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