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本县没有路政管理机构。1950年县公路站建立后,会同有关部门禁止铁、木硬轮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严禁在公路上堆物摆摊、打场晒粮。“文化大革命”期间,路政管理瘫痪,公路两侧搭棚盖屋、堆物摆摊、开设集市、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等侵占公路、影响通行的现象比较严重。1982年3月,地区行署“关于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力量采取强制措施清除公路障碍维护交通秩序的通知》下达后,县交通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力量,对侵占公路的违章建筑进行清除,共拆除房屋300间、大门79间、厕所50个、院墙1850米。1983年,公路站配备三轮摩托车,派2名专职管理人员,着监理服装,具体管理公路桥涵、树木、路标等,及时清除路障和违章建筑。1984年以来,全县开展建设“文明公路”活动,路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连续两年被地区评为路政管理先进县。
第五节 路政管理
解放前,本县没有路政管理机构。1950年县公路站建立后,会同有关部门禁止铁、木硬轮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严禁在公路上堆物摆摊、打场晒粮。“文化大革命”期间,路政管理瘫痪,公路两侧搭棚盖屋、堆物摆摊、开设集市、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等侵占公路、影响通行的现象比较严重。1982年3月,地区行署“关于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力量采取强制措施清除公路障碍维护交通秩序的通知》下达后,县交通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力量,对侵占公路的违章建筑进行清除,共拆除房屋300间、大门79间、厕所50个、院墙1850米。1983年,公路站配备三轮摩托车,派2名专职管理人员,着监理服装,具体管理公路桥涵、树木、路标等,及时清除路障和违章建筑。1984年以来,全县开展建设“文明公路”活动,路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连续两年被地区评为路政管理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