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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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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自秦置县以来,县治3次变迁,建城4座。秦、汉、晋时,县城在茌平(今韩集乡高垣墙村)。南北朝时茌平又名碻磝城。北魏泰常八年,置济州并卢县于碻磝城。
晋末、南北朝治鼓城(今郝集乡土城村)。《魏书地理志》载:“茌平县治鼓城”。1935年《茌平县志》载:“鼓城在县城东南二十里。今西、北两面垣墉犹存,俗称土城。”《元和志》载:“汉,茌平县城西临黄河,晋末为河水所毁,徙于石勒布谷城即北魏茌平治所。”此城因位于河水北岸,又名阳城。
隋初,茌平县城置于兴利镇(今杜郎口村)。1935年《茌平县志》载:“茌平县北齐并入聊城县,隋开皇初复置,寻又废,唐武德四年复置,贞观元年又并入聊城县。”《东昌府志》:“茌平县到隋以后,始于兴利镇复置县”。从隋初到唐贞观元年,兴利镇是茌平县的第三座县城。
今茌平县城,是1130年(金天会八年)复置茌平县时所建。城墙高10米,上阔3.33米,底宽8.33米,系三合土筑成,周围1.5公里。有东、西、南、北4门,并置门楼,以供远望。城墙4角设炮楼。护城河深3.33米,宽6.66米,堤高3.33米,阔3.33米。该城从始建到1945年9月解放,经800余年,曾多次整修。
茌平县解放前,县城仅有私营铁业、布业、油业、酒业、药业和杂货等几十家店铺,多集中于南关。建国后,县城建立了公私合营德生铁工厂和棉花、副食、面粉加工厂等,有职工169人。60年代,县城增建了小型发电、农机修配、粮油加工3家国营企业,有职工600多人。1985年,县城建有国营中小型工业企业19家,县集体工业企业9家,共有职工5263人。建国后,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业、供销、粮食、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迅速发展起来。县城位于县境的东部,济(南)邯(郸)公路和德(州)东(阿)公路交叉于城区。城区自南向北有东西走向的文化南路、文化路、环城路、隅东路、隅西路、新政路、振兴路、工交路共8条街道,自东向西有南北走向的商业街、中心街、南顺河街、北顺河街、工业街共5条街道。城区由南向北还有友谊、立新、向阳、育红、光明、昌盛、兴隆、和平、玉石、太平、太和11条胡同分布在各主要街道。整个城区呈南北长方形块状聚落,南北长3公里,东西宽2.5公里,面积7.5平方公里,居民共5500户、22640人。分为南中北3个区域。南部为老城区,县政府驻老城;中部为行政、商业区,县委驻新政路西部;北部为工业区。县城道路宽阔,楼房整洁,交通方便,市场繁荣,一个新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镇正在崛起。
附:博平县城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置博平县。城址在今肖庄乡王菜瓜村西1公里处。1037年(北宋景祐四年)徙治宽河镇(今博平镇驻地),新建博平县城。城墙高8.3米,阔6.7米,周围2公里,四门高大。城壕深4米,宽16.7米。明洪武年间,知县练宗政重修。至康熙三年,经过12次整修。宋代,城中建“鼓楼”,1904年重修。楼身由4根彤色木柱擎起,上下两层,斗拱飞檐,高约30米。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遭破坏。现有照片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