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茌平、博平县乡村有一些传统的工业作坊或工场,主要生产土布、乌枣、白酒、草纸、砖瓦、木制车辆、绳索、车马挽具、锄、镰、镢、木梳、皮革、条编、苇席、粉皮、鞭炮。1932年,茌平南关兴建了纱布厂,职工20人,月产白布110尺,后因滞销而关闭。
解放后,党和政府重视手工业发展,到1949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2403个。城内有自行车修理、竹器、笼箩、石印、裁缝等10多家,年产值117万元。1955年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结束,组成合作社营工业5家,公私合营1家,手工业社(组)87个,年产值达544.6万元。主要行业有修配、木业、笼箩、皮麻、印刷、制砖、缝纫、染坊、棉织等。
1958年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全县展开了以“大炼钢铁”、“大放卫星”、“大搞技术革命”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大跃进。一批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国营工厂,又新上机械、化肥、化工、砖瓦、石灰、酒精、造纸等项目。县办工业猛增到23家,职工3500人,另有大量社队工业。全县工业总产值928.1万元。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工业七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纠正1958年以来“左”的错误,调整体制、压缩规模、精简职工,工农、工商、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趋向协调合理。到1962年底,县属工业9家,职工270人。公社手工业社、组19家,职工320人。1965年,县属工业企业8家,职工600人,年产值991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有些企业,不从客观情况出发,随意改变产品结构,增加生产项目。例如,木业社生产变压器和电动机,服装社生产塑料管、晶体管,皮麻社生产白铁制品和小型拖拉机,修配社生产粉碎机、车床、小型拖拉机等。1976年,国营工业有毛巾、化肥、造纸、糖酒、机械等厂;集体工业有服装、印刷、木器、五金、无线电、电器、砖瓦厂和博平、杨官屯、贾寨、菜屯、韩屯、胡屯、冯官屯、杜郎口、乐平铺、广平农机修配等厂。全县工业总产值2786.4万元。
1977年,发展公社工业,除博平农机厂外,其余9个公社农机厂均交公社管理。县开始筹建制药厂、味精厂、食品厂、麻纺厂,1979年建县化工厂。1982年,被服厂分为服装、塑料2个工厂。无线电厂因产品滞销等原因并入鞋帽厂和化工厂。1983年以来,工业系统全面改革,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逐步改变了“大锅饭”、“奖罚不明”的弊病,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发展了生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茌平县工业有了长足发展。1985年,全县工业部门主要有一轻、二轻、纺织、化工、电业、机械、乡镇7个系统,142个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0个。主要产品有合成氨、树脂、针剂、毛巾、机制纸、糖酒、塑料、味精、砖瓦、服装、家具、曲轴、皮革、食油等,其中省优产品5种,部级以上优质产品2种。全县工业企业141家,职工12043人,总产值22010万元,利润895万元,其中,县属工业38家,职工7802人,产值18076万元,利润591万元。
茌平县工业总产值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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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总产值 │年度 │总产值 │年度 │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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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117.0 │1962 │197.0 │1975 │2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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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129.2 │1963 │363.7 │1976 │27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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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141.6 │1964 │652.4 │1977 │38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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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165.1 │1965 │1226.7 │1978 │6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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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168.0 │1966 │1514.3 │1979 │58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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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117.8 │1967 │1480.0 │1980 │7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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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479.3 │1968 │1262.7 │1981 │87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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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544.6 │1969 │1190.3 │1982 │9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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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596.0 │1970 │1950.3 │1983 │13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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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928.1 │1971 │1858.5 │1984 │184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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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1388.0 │1972 │1648.4 │1985 │2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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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989.3 │1973 │1959.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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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329.5 │1974 │173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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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955年前工业总产值为茌平、博平两县总数。1958~1960年不包括并入的东阿部分。
2、工业总产值1949~1970年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1971~1977年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1978~1985年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