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沿用清制,县工房管理水利。1920年,水利由劝业所管理。1926年,县府第三科兼管水利。后归建设局、县府第四科主管。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兼管水利。1942年10月,实业科撤销。1944年3月设建设科,兼管水利。1955年10月,建设科撤销,设水利科。1956年7月,水利科改为水利局。1960年2月,增设水产局。1962年5月,水产局并入水利局。1964年,水产工作交农业局管理。1967年,水利局改称茌平县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局建水利加工厂。1975年恢复茌平县水利局的名称。1982年2月,全县19处人民公社分别建水利站,人员列入水利系统编制。1984年9月,乡镇水利站增至22处。1985年底,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工程科、农水科、服务站、排灌处和22处乡(镇)水利站,干部职工共134人。
第一章 机构
1912年沿用清制,县工房管理水利。1920年,水利由劝业所管理。1926年,县府第三科兼管水利。后归建设局、县府第四科主管。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兼管水利。1942年10月,实业科撤销。1944年3月设建设科,兼管水利。1955年10月,建设科撤销,设水利科。1956年7月,水利科改为水利局。1960年2月,增设水产局。1962年5月,水产局并入水利局。1964年,水产工作交农业局管理。1967年,水利局改称茌平县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局建水利加工厂。1975年恢复茌平县水利局的名称。1982年2月,全县19处人民公社分别建水利站,人员列入水利系统编制。1984年9月,乡镇水利站增至22处。1985年底,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工程科、农水科、服务站、排灌处和22处乡(镇)水利站,干部职工共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