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土地总面积208.16万亩。可利用土地面积163.47万亩,耕地146.07万亩(耕地面积1980年统计局年报132.54万亩,普查比年报数多13.53万亩,占总面积的9.2%),果园、林地8.83万亩,沙碱荒地8.57万亩,永久性占地44.69万亩(包括沟、路、河渠、城镇、农村住宅)。
第一节 土地资源
本县土地总面积208.16万亩。可利用土地面积163.47万亩,耕地146.07万亩(耕地面积1980年统计局年报132.54万亩,普查比年报数多13.53万亩,占总面积的9.2%),果园、林地8.83万亩,沙碱荒地8.57万亩,永久性占地44.69万亩(包括沟、路、河渠、城镇、农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