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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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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民间流行木棺土葬,富有者在墓穴中以砖筑墓室。老人病重时子女要轮流看守,置备寿衣喜棺等。有的老人过50岁后,儿女就为其准备寿衣棺材。老人气绝后,即穿上寿衣,并将遗体放于上房正中灵床上,全家跪倒痛哭。执事人安排通知丧主亲朋好友(称为“报丧”),搭灵棚,贴挽联。晚辈男女均带孝守灵。邻居等闻讯后带火纸等至灵前行礼,并慰问死者家属。停灵时间多为3天,贫者或特殊情况当天或次日发丧。一般于第二天午后将死者装入棺材(入殓),由儿女用新棉蘸清水为死者“净面”。人倒头(断气)后,即报“倒头庙”或称“压纸”,长子长孙一路哭喊。亲友吊孝时,子孙分跪两旁,陪哭谢客。举行葬礼俗称“发丧”,亲友带供品、火纸等去吊唁,富有之家雇请吹鼓手,丧家中午招待亲友宾客,过午“启灵”,长子摔“老盆”。根据棺材轻重分八抬、十六抬和三十二抬。送葬时子孙及男宾在灵前,妇女在灵后。经路祭和坟前祭后下葬。棺入穴时,子女观察放棺位置是否符合“头枕山脚蹬河”的规矩。从倒头之日起,每过7天都要上坟祭奠,称为“一七”、“二七”……,直到“十七”为止,其中“四七”最隆重。然后是“百天”、一年、二年、三年、十年,届时进行祭奠。3周年和10周年举行较大祭礼,俗称“过事”。孝子百日内不能剃头。3年后,方可除孝,每年清明节、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春节都上坟烧纸。建国后,提倡丧事简办。人死之后,亲友向遗体告别,由单位举行追悼会,灵前摆花圈、挽幛,亲属佩带黑纱,儿女向来宾致谢,出殡安葬后,丧主招待执事人和亲友宾客等。70年代后,多数农村成立“红白理事会”,丧事从简。1975年建火化厂,1977年实行火化。农村仍习惯于木棺土葬,或火化后仍将死者骨灰放在棺材中掩埋,事后依然过“七”、“百日”、和“周年”等。近年丧事大操大办之风有所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