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卫生 1959年,莘县按卫生部与建工部颁发的《生活用水卫生规程》(后修定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防护、水质管理和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定点对水质进行分析。1965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农村进行饮水卫生调查。共调查水源120处,做20份水样分析。全县饮水水源95%以上是敞口浅水井,占供水人口95%以上。水井大部缺乏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水质污染严重。对此,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开展改建水井和饮用水消毒工作。70年代中期,王庄集乡首先使用手压水井,继而在全县推广。随后又开始兴建简易自来水。1978年,农村普及手压井,约有五分之一的乡镇使用简易自来水。同时,县防疫站为推动农村改水工作,组织各乡镇防疫人员参观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编印技术资料,举办饮水卫生学习班,加强对农村改水工作的指导。1983年,县防疫站组织全县生活饮用水普查,对自来水、手压井和敞口井进行平水、丰水和枯水期的水质动态观察。1987年,全县基本消除敞口井(饮水用),饮用卫生水人数达85%。
食品卫生 建国后,食品卫生工作受到重视,防疫站卫生股设2名专职人员负责监督检验,以预防食物中毒和一般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为主,广泛宣传,加强监督。1983年,县防疫站食品卫生股增至5人,乡镇卫生院设立食品卫生检查员。1984年以后,食品卫生股每年都对从事食品卫生工作的人员(约3.5万人)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达95%以上。对查出有传染病的食品工作人员,监督其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县2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接受食品卫生监督,取得“健康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准从事生产、经营。1987年采样检验合格率达80%以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没收、销毁,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环境卫生 1952年4月,县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下设卫生股,负责全县的环境管理工作。50~70年代,主要是对城乡粪便进行无害化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管五改”,开展对工业“三废”污染的调查,为全县治理工业污染提供依据。同时,大力推广尿封堆肥、土保氨、沼气发酵等科学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法。1979年建立卫生大队,负责县城清厕、清垃圾、清扫街道。
第二节 公共卫生
饮水卫生 1959年,莘县按卫生部与建工部颁发的《生活用水卫生规程》(后修定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防护、水质管理和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定点对水质进行分析。1965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农村进行饮水卫生调查。共调查水源120处,做20份水样分析。全县饮水水源95%以上是敞口浅水井,占供水人口95%以上。水井大部缺乏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水质污染严重。对此,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开展改建水井和饮用水消毒工作。70年代中期,王庄集乡首先使用手压水井,继而在全县推广。随后又开始兴建简易自来水。1978年,农村普及手压井,约有五分之一的乡镇使用简易自来水。同时,县防疫站为推动农村改水工作,组织各乡镇防疫人员参观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编印技术资料,举办饮水卫生学习班,加强对农村改水工作的指导。1983年,县防疫站组织全县生活饮用水普查,对自来水、手压井和敞口井进行平水、丰水和枯水期的水质动态观察。1987年,全县基本消除敞口井(饮水用),饮用卫生水人数达85%。
食品卫生 建国后,食品卫生工作受到重视,防疫站卫生股设2名专职人员负责监督检验,以预防食物中毒和一般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为主,广泛宣传,加强监督。1983年,县防疫站食品卫生股增至5人,乡镇卫生院设立食品卫生检查员。1984年以后,食品卫生股每年都对从事食品卫生工作的人员(约3.5万人)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达95%以上。对查出有传染病的食品工作人员,监督其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县2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接受食品卫生监督,取得“健康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准从事生产、经营。1987年采样检验合格率达80%以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没收、销毁,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环境卫生 1952年4月,县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下设卫生股,负责全县的环境管理工作。50~70年代,主要是对城乡粪便进行无害化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管五改”,开展对工业“三废”污染的调查,为全县治理工业污染提供依据。同时,大力推广尿封堆肥、土保氨、沼气发酵等科学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法。1979年建立卫生大队,负责县城清厕、清垃圾、清扫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