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冢 位于王铺乡太子张庄西北250米处。传为春秋时卫宣公之子急、寿之墓。现封土高6.5米,占地约1800平方米。建国前,曾从顶部挖开,知为竖穴砖室墓,墓室形近房屋。室内已空,当为被盗所致。从形制看,非春秋时所修,大约不早于汉代。1978年聊城地区和莘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韩国昌父子墓 为唐代左散骑常侍韩国昌和其子魏博节度使韩君雄(字允中)陵地。位于董杜庄乡梁丕营村北150米处,四周皆耕地,无封土。1968年挖开,知被盗,墓室、棺椁全部破坏。1987年,地表仅存两碑、武士牵马俑和石羊等。韩国昌墓碑于1966年被推倒,上部砸坏;允中墓碑尚立,高6.5米,宽2.10米,厚0.74米,下部残损,字口清朗,碑冠为高浮雕蟠龙吸火炬,碑额为玉筋小篆“唐故魏博节度使韩公神道碑”,碑文为欧体楷书,工整俊秀,挺拔险劲,碑体下有一昂首龟蚨。碑东北50米有一武士牵马俑,马身长2.45米,全宽1.3米,腹宽1.00米,鞍长0.74米,鞍跨度1.34米,高约1.70米;武士头已砸坏,立于马左。造型浑穆大度,线条流畅。1983年,省政府下文调省,后因碑体硕大、搬运困难而作罢。省文物局局长刘谷和石刻艺术博物馆王思礼、焦德森、赖非等专家视察时给于高度评价。1978年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对碑、俑等作修复整理,并辟地集中排放管护。
第二节 古墓葬
太子冢 位于王铺乡太子张庄西北250米处。传为春秋时卫宣公之子急、寿之墓。现封土高6.5米,占地约1800平方米。建国前,曾从顶部挖开,知为竖穴砖室墓,墓室形近房屋。室内已空,当为被盗所致。从形制看,非春秋时所修,大约不早于汉代。1978年聊城地区和莘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韩国昌父子墓 为唐代左散骑常侍韩国昌和其子魏博节度使韩君雄(字允中)陵地。位于董杜庄乡梁丕营村北150米处,四周皆耕地,无封土。1968年挖开,知被盗,墓室、棺椁全部破坏。1987年,地表仅存两碑、武士牵马俑和石羊等。韩国昌墓碑于1966年被推倒,上部砸坏;允中墓碑尚立,高6.5米,宽2.10米,厚0.74米,下部残损,字口清朗,碑冠为高浮雕蟠龙吸火炬,碑额为玉筋小篆“唐故魏博节度使韩公神道碑”,碑文为欧体楷书,工整俊秀,挺拔险劲,碑体下有一昂首龟蚨。碑东北50米有一武士牵马俑,马身长2.45米,全宽1.3米,腹宽1.00米,鞍长0.74米,鞍跨度1.34米,高约1.70米;武士头已砸坏,立于马左。造型浑穆大度,线条流畅。1983年,省政府下文调省,后因碑体硕大、搬运困难而作罢。省文物局局长刘谷和石刻艺术博物馆王思礼、焦德森、赖非等专家视察时给于高度评价。1978年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对碑、俑等作修复整理,并辟地集中排放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