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队 1912年,建县队,下设3棚,每棚12人。1914年改名警备队,有150人。1928年,警备队改编为人民自卫团,有200余人,团总武鼎铭。1929年,人民自卫团改为警察队,分第一、二两队,县长兼任总队长。1930年,警察队改为大队部,辖两个中队,每中队辖3个排,县长兼任大队长。1934年,莘县降级,民团大队部按三等县编制,仅留步、马兵100余人。
民团 1937年12月,日寇南侵,县长王嘉猷潜逃,刘仁骏、马金璧、魏润先、耿朝良、张腾魁等建立民团,共300余人,300多支枪。后被抗日县长吕世隆收编。
保安大队 1937年12月29日,范筑先委派共产党员吕世隆到莘县接任县长职务,开展抗日救亡斗争。1938年初,吕世隆收编民团和其它地方武装,建县保安大队。县长吕世隆兼任大队长,訾秀林任政治部主任。县大队下设三个连。一连长刘建堂,二连长马金璧,三连长张腾魁。同年11月7日,县保安大队中的国民党顽固分子刘建堂、张腾魁煽动兵变,张腾魁亲手杀害县长吕世隆,逮捕共产党员,保安大队解散。
自卫团 1946年12月,国民党新五军组织自卫团,在莘(县)、朝(城)、阳(谷)边沿地区进行特务活动,团长刘兆魁、副团长陈春明,不久被人民武装缉获。
第二节 民国政府地方武装
县队 1912年,建县队,下设3棚,每棚12人。1914年改名警备队,有150人。1928年,警备队改编为人民自卫团,有200余人,团总武鼎铭。1929年,人民自卫团改为警察队,分第一、二两队,县长兼任总队长。1930年,警察队改为大队部,辖两个中队,每中队辖3个排,县长兼任大队长。1934年,莘县降级,民团大队部按三等县编制,仅留步、马兵100余人。
民团 1937年12月,日寇南侵,县长王嘉猷潜逃,刘仁骏、马金璧、魏润先、耿朝良、张腾魁等建立民团,共300余人,300多支枪。后被抗日县长吕世隆收编。
保安大队 1937年12月29日,范筑先委派共产党员吕世隆到莘县接任县长职务,开展抗日救亡斗争。1938年初,吕世隆收编民团和其它地方武装,建县保安大队。县长吕世隆兼任大队长,訾秀林任政治部主任。县大队下设三个连。一连长刘建堂,二连长马金璧,三连长张腾魁。同年11月7日,县保安大队中的国民党顽固分子刘建堂、张腾魁煽动兵变,张腾魁亲手杀害县长吕世隆,逮捕共产党员,保安大队解散。
自卫团 1946年12月,国民党新五军组织自卫团,在莘(县)、朝(城)、阳(谷)边沿地区进行特务活动,团长刘兆魁、副团长陈春明,不久被人民武装缉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