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档案浏览器

1954年7月,召开首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既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又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66年12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就绪,因文化大革命未能召开。1978年5月,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至1987年底,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10届22次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3~7日举行,出席代表212人。听取并审议县长张俊杰关于上半年政府工作的总结报告;听取县委书记李秀关于夏季工作的报告。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作出《关于秋前工作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决议》和《关于防涝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收到代表提案582件,提交大会讨论270件,其它作为批评、建议、意见处理。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1月9~14日举行,出席代表183人,缺席77人,列席19人。会议听取县委书记李秀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县长张俊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一届一次会议文件;作出关于冬季工作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310件、批评建议50件。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广泛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宣传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全民动员,大力进行统购统销工作,坚持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为中心的方针”。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2月14日举行,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关于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春季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搞好新兵征集工作、巩固国防建设、发动群众积极认购国家建设公债工作等进行座谈讨论,并通过关于春季工作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6月20~22日举行,出席代表225人。听取县政府5个月的工作总结以及夏季工作意见报告,作出关于夏季工作的决议;号召全县人民要不失时机地搞好抗旱夏种,战胜旱、涝、虫等自然灾害,增种高产作物,加强田间管理,大力开展夏季积肥,以实现增产增收。
第五次会议于1955年12月30日举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1955年下半年工作总结报告,讨论1956年政府工作计划和农业生产规划,作出关于冬季工作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会议号召:要搞好农业合作化的整顿和高级合作社的试办工作,加速发展手工业;搞好新兵征集工作。各经济部门要为冬季工作提供方便;抓好扫盲工作,争取到1957年完成青壮年扫盲任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以适应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1~5日举行,出席代表232人,缺席38人,列席人员17人。听取并审议代理县长作的《莘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县在农业、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等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很大成绩,特别是农业方面,战胜洪水灾害,实现粮棉增产,显示出社会主义合作化的优越性。会上,15名代表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提出批评。收到代表提案558件,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合并为224件,分别转交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6月22~27日举行,出席代表226人,缺席44人,列席107人。主要议题是:传达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听取并审议王信县长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莘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热烈拥护和积极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决议》、《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决议》和《关于保卫党中央,保卫社会主义,坚决粉碎右派分子进攻的决议书》。收到代表提案450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8~31日举行,出席代表247人,缺席53人。会议学习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总路线,听取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讨论1958~1962年工农业发展规划,审查批准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和3名副县长、21名委员、人民法院院长以及4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收到代表提案257件。
第二次会议于1958年12月17日举行。会上,听取县委第一书记张龙传达上级关于行政区划问题的指示,听取审议马玉昌县长关于行政区划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关于撤销莘县,分别划归范县、冠县的行政区划,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交通运输等项事业的需要。会议要求,要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这次并县的重要意义,克服一切模糊认识,反对搞宗派、闹不团结;号召全县人民,并县后要在范县、冠县党政领导下,团结一致,鼓足干劲,为争取工农业更大发展而奋斗。通过《关于热烈拥护贯彻执行并县问题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12~1961年7月,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3次会议。恢复莘县建制后,县人民代表大会从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开始,本届会议在莘县仅举行一次。
莘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1月中旬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庞振江代表县人民委员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总结了复县后两年的工作,提出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本届会议正式代表250人,其中妇女45人,党员130人,团员4人,民主人士30人,汉族230人,回族20人。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0月9~13日举行,出席代表195人,列席人员12人。听取县委第一书记刘传友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县长庞振江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周维贞关于法院工作的报告、周传智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收到代表提案363件;选举产生本届人民委员会县长和3名副县长、17名委员、法院院长及4名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3日举行。听取并审议副县长张平斋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号召全县人民继续贯彻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示,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做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大力开展生产斗争、科学实验和以水、肥、林为中心内容的冬春生产高潮,继续发扬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精神,克服困难,战胜灾荒,为实现1965年生产粮食1.25亿公斤、棉花11.5万担、花生8万担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12月筹备完毕,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展开,没有举行。人大活动停止。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召开1次会议。1978年5月14~18日举行。出席代表700人,其中党员490人,非党人士210人,妇女140人,汉族686人,回族14人。听取并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抓纲治国苦战3年为实现“五五”后3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2月20~22日举行。出席代表394人,其中干部89人,农民231人,工人12人,文教卫生26人,科技7人,军人3人,财贸5人,其他21人。县政协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与会委员和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收支概算意见;选举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42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全部进行立案处理。
第二次会议于1983年2月23~25日举行,出席代表394人,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1981~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8人。会议对256件代表提案全部立案,并交政府有关部门限期办理。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9月21~23日举行。本届代表359人,其中妇女81人,少数民族13人,工人29人,农民158人,专业户、重点户11人,干部84人,知识分子65人,军人4人,中共党员191人,共青团员24人,民主人士14人。代表平均年龄42.3岁。出席会议的代表358人,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县委书记肖俊英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要求各级政府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继续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加快各方面改革的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行科学技术进步,开创工作新局面。代表提案27件,5件作议案处理,22件作建议和意见处理。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8月21~24日举行。出席代表370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批准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接受王曙光辞去县长职务的请求;补选新县长。代表提案19件,4件作议案,15件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件。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搞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5月25~27日举行,出席代表373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批准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代表提案35件,9件作议案处理,26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件。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扬愚公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勇于开拓,努力把“两个文明”建设推向前进,为富民兴莘做出贡献。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7~10日举行。本届代表329人,其中妇女73人,少数民族14人,工人31人,农民137人,干部81人,知识分子62人,军人2人,中共党员179人,民主人士和服务业16人。代表中35岁以下的78人,36~55岁的214人,56岁以上的37人。出席第一次会议的代表327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县委书记王学武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本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议案3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7件作议案处理,其余40件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艰苦奋斗,勇于开拓,为莘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18~20日举行。出席代表329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出席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议案28件,建议、批评意见6件,主要反映3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民师工资问题,二是关于建立棉站和棉花代轧站问题,三是关于纠正建筑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大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矢志改革,艰苦奋斗,奋勇开拓,以新的姿态,为莘县“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