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供销合作商业始于30年代末。1940年,莘县、朝城一带相继创办合作社。1941年,合作社在生产救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46年,有一半以上的区成立区联社,同时成立县联社,莘县办合作社的经验被边区政府全面总结推广。1945年2月,王奉合作社主任白灵霄、张鲁合作社主任马秉谦出席冀鲁豫边区行署在濮阳召开的群英会,并获劳动模范称号。1947年5月,莘县胜华商店改为“莘县合作推进社”。1949年8月,合作推进社改为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王奉、张鲁、俎店、燕店、田集、城关等基层社。供销商业形成既独立又统一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体系。建国初期,合作社多数由农民集资、政府扶持成立,开展生产、运输、销售等业务,对社员凭证进行物资供应,并负责代国家发放贷款、贷粮、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1958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公社供销部,县社与国营商业合并。1961年,恢复县供销社体制,县供销社在负责供应生产资料、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的同时,还协助发展多种经营,传授先进生产技术。1971年,县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1975年重新分设,供销合作社商业进入复兴时期。1979年,供销系统在搞好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推销的同时,注重帮助农民发展多种经营。80年代后,按照“逐步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坚持“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的方向,想农民所想,供农民所需,与农民共同发展。1987年,县供销商业已基本形成融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饮食及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供销商贸体系。
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0年经群众酝酿组建莘县合作社,1946年建县联社,1947年5月建县合作推进社,1949年8月在县合作推进社基础上,建立县供销合作社,1950年底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5年12月增设工业品、日用杂品、生产资料批发、原棉收购、土产、中药材经理和委托业务采购等科、站、部、组。1958年7月,县社并入商业局。1961年恢复县供销社,1965年5月将食品经理部移交商业局食品公司。1971年8月,县社再次并入商业局,转为国营所有制。1975年5月,商业局、供销社分设。1982年设供销职工学校。1987年,辖棉麻公司、贸易综合服务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21处基层社。
基层社 1940年后,根据地各区相继成立区联社。1949年8月,设有王奉、张鲁、俎店、燕店、田集、城关6个基层社。1950年初增设朝城、观城基层社。1964年,全县13个区均设有基层社,部分村设有代购代销店。1966年,全县有“双代店”476处。1971年,基层社增至21个,各生产大队(村)均设有代销店(点)。基层社负责本区(社)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上调,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供应以及双代店、门市部的管理。1984年社改乡后,在新设乡镇增设了门市部、采购供应站等。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后,多数代销点由集体改为个体经营,自负盈亏。
棉麻公司 1953年县成立原棉经理部。1956年改称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改称棉花经理部。1967~1969年业务由城关棉厂代管。1973改建为棉麻经理部,有城关和王庄集两个棉厂。1983年改称棉麻公司。1987年下设办公室、业务、物资、棉检等科,辖12个棉花加工厂,2个棉花储备库。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莘县供销合作商业始于30年代末。1940年,莘县、朝城一带相继创办合作社。1941年,合作社在生产救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46年,有一半以上的区成立区联社,同时成立县联社,莘县办合作社的经验被边区政府全面总结推广。1945年2月,王奉合作社主任白灵霄、张鲁合作社主任马秉谦出席冀鲁豫边区行署在濮阳召开的群英会,并获劳动模范称号。1947年5月,莘县胜华商店改为“莘县合作推进社”。1949年8月,合作推进社改为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王奉、张鲁、俎店、燕店、田集、城关等基层社。供销商业形成既独立又统一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体系。建国初期,合作社多数由农民集资、政府扶持成立,开展生产、运输、销售等业务,对社员凭证进行物资供应,并负责代国家发放贷款、贷粮、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1958年,基层供销社改为公社供销部,县社与国营商业合并。1961年,恢复县供销社体制,县供销社在负责供应生产资料、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的同时,还协助发展多种经营,传授先进生产技术。1971年,县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1975年重新分设,供销合作社商业进入复兴时期。1979年,供销系统在搞好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推销的同时,注重帮助农民发展多种经营。80年代后,按照“逐步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坚持“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的方向,想农民所想,供农民所需,与农民共同发展。1987年,县供销商业已基本形成融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饮食及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供销商贸体系。
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40年经群众酝酿组建莘县合作社,1946年建县联社,1947年5月建县合作推进社,1949年8月在县合作推进社基础上,建立县供销合作社,1950年底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5年12月增设工业品、日用杂品、生产资料批发、原棉收购、土产、中药材经理和委托业务采购等科、站、部、组。1958年7月,县社并入商业局。1961年恢复县供销社,1965年5月将食品经理部移交商业局食品公司。1971年8月,县社再次并入商业局,转为国营所有制。1975年5月,商业局、供销社分设。1982年设供销职工学校。1987年,辖棉麻公司、贸易综合服务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21处基层社。
基层社 1940年后,根据地各区相继成立区联社。1949年8月,设有王奉、张鲁、俎店、燕店、田集、城关6个基层社。1950年初增设朝城、观城基层社。1964年,全县13个区均设有基层社,部分村设有代购代销店。1966年,全县有“双代店”476处。1971年,基层社增至21个,各生产大队(村)均设有代销店(点)。基层社负责本区(社)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上调,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供应以及双代店、门市部的管理。1984年社改乡后,在新设乡镇增设了门市部、采购供应站等。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后,多数代销点由集体改为个体经营,自负盈亏。
棉麻公司 1953年县成立原棉经理部。1956年改称农副产品采购局。1957年改称棉花经理部。1967~1969年业务由城关棉厂代管。1973改建为棉麻经理部,有城关和王庄集两个棉厂。1983年改称棉麻公司。1987年下设办公室、业务、物资、棉检等科,辖12个棉花加工厂,2个棉花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