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前,本县交通监理工作由聊城地区监理所负责。1961年,公路站设专人负责交通监理,主管机动车辆挂牌、初验、年审、驾驶培训、发驾驶执照、处理境内交通事故、征收养路费等。当时,机动车辆少,业务量不大。1962年,全县仅有汽车2辆。1971年,交通监理业务移交县交通局。1974年,县交通局成立车辆管理站,工作人员2人。1975年,改称交通管理站。1978年,归地区领导。同年,设朝城、城关两处交通安全检查站。1981年,增设观城检查站。1977~1987年,监理站主管交通安全教育、竞赛、检查,处理境内交通事故,组织路检、路查以及驾驶员技术培训、考核机动车辆等项工作。
第五节 交通监理
1961年前,本县交通监理工作由聊城地区监理所负责。1961年,公路站设专人负责交通监理,主管机动车辆挂牌、初验、年审、驾驶培训、发驾驶执照、处理境内交通事故、征收养路费等。当时,机动车辆少,业务量不大。1962年,全县仅有汽车2辆。1971年,交通监理业务移交县交通局。1974年,县交通局成立车辆管理站,工作人员2人。1975年,改称交通管理站。1978年,归地区领导。同年,设朝城、城关两处交通安全检查站。1981年,增设观城检查站。1977~1987年,监理站主管交通安全教育、竞赛、检查,处理境内交通事故,组织路检、路查以及驾驶员技术培训、考核机动车辆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