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跨省治水,利益不同等原因,具体执行中时有偏差,致使卫东地区特别是徒骇河流域、马颊河流域治理问题上存有遗患。
徒骇河跨豫鲁流域问题 1964年6月,莘县根据豫鲁两省《协议》和《徒骇河干流治理边界部分变更设计》,施工大清桥至毕屯段,河槽挖到“三年一遇”排涝标准的66%,筑成超过“二十年一遇”防洪水位1米的左、右两堤;南乐县阎村至大清桥段施工没有筑节村至大清段右堤,留下遇涝东溢缺口。1967年,水电部(67)水电规水字第158号文指出:“节村以下原则上不筑堤。右岸现有缺口处,可与两端高地拉平。”但至1987年,徒骇河节村至大清段右岸缺口仍保持原状,根本无防洪效益,消弱了大清桥下已筑堤防的束、防、抗洪能力。
1979年,黄河治理时,底水由金堤河导流,河南省安阳在濮阳东建导流闸,后改为“加灌闸”,并与濮阳县渠村引黄干渠联通,向马颊河输水供清丰、南乐两县。水电部(65)水电规水字308号文“今后不再向马颊河分水”的规定被打破。
清丰县城西建马颊河拦河回灌闸,并从闸向东北挖沟,引水注入猪龙河向上游漾灌蓄潴,继在白马杨村破猪龙河东堤引水东注,至南乐县阎村入徒骇河,使猪、徒、马3河串通;南乐县平邑村建拦河灌闸,利用闸上的新马颊河(猪龙河)引水向南至永顺沟头,启用两省协议废除的永马分水闸,造成马、徒再次串通,并将划属马颊河流域的近50平方公里调入徒骇河。
1987年冬,濮阳自柳屯向东沿北金堤(距堤角19~50米)挖成口宽40米深沟,至虎山寨西头折向北直插黄龙潭大洼,经猪龙河向北与徒骇河流域的支沟碱场沟衔接,串通马、徒两河,形成金堤河滞洪后的防守抢护障碍。
马颊河跨冀鲁流域问题 1975年,卫、马流界打乱,黄河故道调属马颊河,导致跨省排水矛盾。1977年6月,水电部勘察大名县所做串流域工程造成王奉、大王寨两社的灾情后,在京召集冀鲁豫3省水利厅长达成协议,形成《关于冀鲁豫三省边界矛盾问题的处理意见》,点明各省应平毁或恢复的项目,要求汛前完成。1978年水电部两次行文催办。但至1987年历时10年,大名县该毁的主要项目未动,该建的窑厂、娘娘庙抽排站未报出设计,马颊河右堤已无束洪、抗洪效益。
第三节 遗留问题
由于跨省治水,利益不同等原因,具体执行中时有偏差,致使卫东地区特别是徒骇河流域、马颊河流域治理问题上存有遗患。
徒骇河跨豫鲁流域问题 1964年6月,莘县根据豫鲁两省《协议》和《徒骇河干流治理边界部分变更设计》,施工大清桥至毕屯段,河槽挖到“三年一遇”排涝标准的66%,筑成超过“二十年一遇”防洪水位1米的左、右两堤;南乐县阎村至大清桥段施工没有筑节村至大清段右堤,留下遇涝东溢缺口。1967年,水电部(67)水电规水字第158号文指出:“节村以下原则上不筑堤。右岸现有缺口处,可与两端高地拉平。”但至1987年,徒骇河节村至大清段右岸缺口仍保持原状,根本无防洪效益,消弱了大清桥下已筑堤防的束、防、抗洪能力。
1979年,黄河治理时,底水由金堤河导流,河南省安阳在濮阳东建导流闸,后改为“加灌闸”,并与濮阳县渠村引黄干渠联通,向马颊河输水供清丰、南乐两县。水电部(65)水电规水字308号文“今后不再向马颊河分水”的规定被打破。
清丰县城西建马颊河拦河回灌闸,并从闸向东北挖沟,引水注入猪龙河向上游漾灌蓄潴,继在白马杨村破猪龙河东堤引水东注,至南乐县阎村入徒骇河,使猪、徒、马3河串通;南乐县平邑村建拦河灌闸,利用闸上的新马颊河(猪龙河)引水向南至永顺沟头,启用两省协议废除的永马分水闸,造成马、徒再次串通,并将划属马颊河流域的近50平方公里调入徒骇河。
1987年冬,濮阳自柳屯向东沿北金堤(距堤角19~50米)挖成口宽40米深沟,至虎山寨西头折向北直插黄龙潭大洼,经猪龙河向北与徒骇河流域的支沟碱场沟衔接,串通马、徒两河,形成金堤河滞洪后的防守抢护障碍。
马颊河跨冀鲁流域问题 1975年,卫、马流界打乱,黄河故道调属马颊河,导致跨省排水矛盾。1977年6月,水电部勘察大名县所做串流域工程造成王奉、大王寨两社的灾情后,在京召集冀鲁豫3省水利厅长达成协议,形成《关于冀鲁豫三省边界矛盾问题的处理意见》,点明各省应平毁或恢复的项目,要求汛前完成。1978年水电部两次行文催办。但至1987年历时10年,大名县该毁的主要项目未动,该建的窑厂、娘娘庙抽排站未报出设计,马颊河右堤已无束洪、抗洪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