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林木总蓄积438235立方米,农业人口人均0.61立方米。林木总数1180.47万株,其中用材树1095.05万株,经济树85.42万株,灌木477.5万墩,农业人口人均树木16.3株,人均经济树1.2株,人均灌木6.6墩。“四旁”树木782万株,人均10.8株。总蓄积量中,用材林蓄积36147立方米,占8.2%;疏林地蓄积4779立方米,占1.1%;农田林网蓄积76369立方米,占17.4%,农林间作蓄积2622立方米,占0.6%;“四旁”树木蓄积315028立方米,占71.9%;散生木蓄积3290立方米,占0.8%。用材林中,幼龄林蓄积19377立方米,占53.6%,中龄林蓄积15499立方米,占42.8%;成熟林蓄积1271立方米,占3.6%。中龄林和成熟林中,小径组(6~12厘米)蓄积量7836立方米,占47%;中径组(14~24厘米)蓄积量8410立方米,占50.4%;大径组(26~36厘米)蓄积524立方米,占2.6%。按树种分,杨树蓄积94746立方米,占21.6%;刺槐蓄积44584立方米,占10.2%;泡桐蓄积9900立方米,占2.3%;其它树种蓄积289005立方米,占65.9%(其中柳树蓄积47887立方米,榆树蓄积215883立方米,柏树31立方米,其它25204立方米)。根据杨、榆、槐、桐各50株生长量调查结果,生长率分别为22.32%、22.69%、21.69%、18.91%,单株生长量分别为0.0184,0.0063,0.008,0.0426立方米,活立木年生长总量95322立方米。木材年消耗量84448立方米。1987年,蓄积量553081立方米,人均约0.7立方米。
第二节 林木蓄积
1983年,林木总蓄积438235立方米,农业人口人均0.61立方米。林木总数1180.47万株,其中用材树1095.05万株,经济树85.42万株,灌木477.5万墩,农业人口人均树木16.3株,人均经济树1.2株,人均灌木6.6墩。“四旁”树木782万株,人均10.8株。总蓄积量中,用材林蓄积36147立方米,占8.2%;疏林地蓄积4779立方米,占1.1%;农田林网蓄积76369立方米,占17.4%,农林间作蓄积2622立方米,占0.6%;“四旁”树木蓄积315028立方米,占71.9%;散生木蓄积3290立方米,占0.8%。用材林中,幼龄林蓄积19377立方米,占53.6%,中龄林蓄积15499立方米,占42.8%;成熟林蓄积1271立方米,占3.6%。中龄林和成熟林中,小径组(6~12厘米)蓄积量7836立方米,占47%;中径组(14~24厘米)蓄积量8410立方米,占50.4%;大径组(26~36厘米)蓄积524立方米,占2.6%。按树种分,杨树蓄积94746立方米,占21.6%;刺槐蓄积44584立方米,占10.2%;泡桐蓄积9900立方米,占2.3%;其它树种蓄积289005立方米,占65.9%(其中柳树蓄积47887立方米,榆树蓄积215883立方米,柏树31立方米,其它25204立方米)。根据杨、榆、槐、桐各50株生长量调查结果,生长率分别为22.32%、22.69%、21.69%、18.91%,单株生长量分别为0.0184,0.0063,0.008,0.0426立方米,活立木年生长总量95322立方米。木材年消耗量84448立方米。1987年,蓄积量553081立方米,人均约0.7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