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本县于1958年8月31日在县城召开成立人民公社动员大会。9月2日,全县8处人民公社(按行政区划一区一社)同时宣告成立,在条件极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举实现“人民公社化”。此后全县迅速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平均分配、无偿调拨、收回存款)的“共产风”。组织全部劳动力搞“大兵团作战”,全县共组织起8个团(每社1团),109个营(每个管理区1营),715个连,2172个排,共109814人。各村普遍建立起公共食堂,在粮食并不丰富的情况下让群众“放开肚皮吃饭”,全县共办起公共食堂1270个,就餐人数308359人。在“左”的思潮影响下,“浮夸风”盛行。七级公社郎湾村谎称夏玉米亩产40000斤,而被树为“高产典型”。城关公社谷庄村一棵“卫星”地瓜(实为多棵地瓜拼接而成)谎称重达2300斤。当年全县粮食单产266斤,棉花单产27.6斤,均较常年稍高,因深翻土地或大炼钢铁,使成熟的庄稼不能及时收获,造成丰产不丰收,直接导致了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生活困难。1959年,粮食单产平均仅218斤(向上级虚报为620斤),每人占有口粮175斤(帐面反映为400斤)。1961年,粮食平均单产82斤。
1962年9月,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左”的错误开始得到纠正。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纠正浮夸风,提倡实事求是,不让群众再吃“空头粮”,并发放救济粮和各种“代食品”;二、纠正“共产风”,将“大跃进”期间无偿调拨的物资部分兑现给群众。全县共退赔现金863万元(占平调总数2489万元的34.6%),犁、耙、车辆等主要农具67392件,锅、风箱、桌、椅、床等生活用具和家具70692件;三、改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即“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各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大包干,粮食按基本口粮、劳动工分相结合或按劳动工分加照顾的方法分配;四、纠正生产瞎指挥风,因地制宜地制订种植计划;五、贯彻“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抽调、精简干部职工4000余人,加强农业第一线,鼓励社员开垦闲散土地,增产粮食,改善生活。当年粮食产量开始回升,人民生活开始好转。
1964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对农业生产起到一定促进作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社、队推行了劳动工分“自报公议”、评“政治工分”等“大寨经验”,个别大队还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等“左”的方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逐步实行“五定一奖”、“联产计酬”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1981年,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将土地直接承包给各户经营。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取消,改为乡(镇)、村建制。
第三节 农村人民公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本县于1958年8月31日在县城召开成立人民公社动员大会。9月2日,全县8处人民公社(按行政区划一区一社)同时宣告成立,在条件极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举实现“人民公社化”。此后全县迅速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平均分配、无偿调拨、收回存款)的“共产风”。组织全部劳动力搞“大兵团作战”,全县共组织起8个团(每社1团),109个营(每个管理区1营),715个连,2172个排,共109814人。各村普遍建立起公共食堂,在粮食并不丰富的情况下让群众“放开肚皮吃饭”,全县共办起公共食堂1270个,就餐人数308359人。在“左”的思潮影响下,“浮夸风”盛行。七级公社郎湾村谎称夏玉米亩产40000斤,而被树为“高产典型”。城关公社谷庄村一棵“卫星”地瓜(实为多棵地瓜拼接而成)谎称重达2300斤。当年全县粮食单产266斤,棉花单产27.6斤,均较常年稍高,因深翻土地或大炼钢铁,使成熟的庄稼不能及时收获,造成丰产不丰收,直接导致了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生活困难。1959年,粮食单产平均仅218斤(向上级虚报为620斤),每人占有口粮175斤(帐面反映为400斤)。1961年,粮食平均单产82斤。
1962年9月,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左”的错误开始得到纠正。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纠正浮夸风,提倡实事求是,不让群众再吃“空头粮”,并发放救济粮和各种“代食品”;二、纠正“共产风”,将“大跃进”期间无偿调拨的物资部分兑现给群众。全县共退赔现金863万元(占平调总数2489万元的34.6%),犁、耙、车辆等主要农具67392件,锅、风箱、桌、椅、床等生活用具和家具70692件;三、改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即“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各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大包干,粮食按基本口粮、劳动工分相结合或按劳动工分加照顾的方法分配;四、纠正生产瞎指挥风,因地制宜地制订种植计划;五、贯彻“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抽调、精简干部职工4000余人,加强农业第一线,鼓励社员开垦闲散土地,增产粮食,改善生活。当年粮食产量开始回升,人民生活开始好转。
1964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对农业生产起到一定促进作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社、队推行了劳动工分“自报公议”、评“政治工分”等“大寨经验”,个别大队还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等“左”的方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逐步实行“五定一奖”、“联产计酬”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1981年,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将土地直接承包给各户经营。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取消,改为乡(镇)、村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