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病防治
麻风病
1963年至1966年,经全面普查,县内先后发现麻风病患者15例,分布在7个区14个大队。患者多数送专门医院诊治,少数在其家中隔离治疗。1983年6月,又对有麻风病史村庄的7311人进行普查,未发现患者。以前发现的15例病人中,已有11人治愈,4人死亡。麻风病在本县基本绝迹。
地方性氟中毒
简称氟中毒,是因长期饮用含氟量高的水而引起的全身性疾病。1979年,对19处公社680个生产大队和部分县直单位的饮用井水进行了含氟量调查,发现有62个生产大队和4个县直单位的饮用水含氟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占被调查单位总数的9.7%。调查中未发现重症病人,仅发现一些氟牙和腰、脚痛患者,均用氟骨灵片进行了治疗。
1982年,开始进行除氟改水工作,所需资金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凑集。至1987年底,已有19个行政村完成了改水任务,先后建水塔2座,安设压力罐17个,受益者计18434人。
丝虫病
丝虫病一度在全县范围内蔓延。1971年至1983年,先后进行过8次普查,共调查471966人次,其中阳性3440人,全部按“海群生七日疗法”进行了治疗。对患者周围人群则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丝虫病的发生和流行。1983年,卫生部为县颁发了《基本消灭丝虫病证书》。1987年,又被山东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命名为“丝虫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二、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工作始于70年代末期。1979年,县防疫站开始对全县在有尘有毒条件下工作的职工和经常接触X射线的人员进行调查,并为29个企业建立了卫生档案。至1987年底,尚未发现严重职业病患者,但各企业及X光机使用单位防护措施均不够严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改进。
第四节 职业病、地方病防治
一、地方病防治
麻风病
1963年至1966年,经全面普查,县内先后发现麻风病患者15例,分布在7个区14个大队。患者多数送专门医院诊治,少数在其家中隔离治疗。1983年6月,又对有麻风病史村庄的7311人进行普查,未发现患者。以前发现的15例病人中,已有11人治愈,4人死亡。麻风病在本县基本绝迹。
地方性氟中毒
简称氟中毒,是因长期饮用含氟量高的水而引起的全身性疾病。1979年,对19处公社680个生产大队和部分县直单位的饮用井水进行了含氟量调查,发现有62个生产大队和4个县直单位的饮用水含氟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占被调查单位总数的9.7%。调查中未发现重症病人,仅发现一些氟牙和腰、脚痛患者,均用氟骨灵片进行了治疗。
1982年,开始进行除氟改水工作,所需资金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凑集。至1987年底,已有19个行政村完成了改水任务,先后建水塔2座,安设压力罐17个,受益者计18434人。
丝虫病
丝虫病一度在全县范围内蔓延。1971年至1983年,先后进行过8次普查,共调查471966人次,其中阳性3440人,全部按“海群生七日疗法”进行了治疗。对患者周围人群则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丝虫病的发生和流行。1983年,卫生部为县颁发了《基本消灭丝虫病证书》。1987年,又被山东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命名为“丝虫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二、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工作始于70年代末期。1979年,县防疫站开始对全县在有尘有毒条件下工作的职工和经常接触X射线的人员进行调查,并为29个企业建立了卫生档案。至1987年底,尚未发现严重职业病患者,但各企业及X光机使用单位防护措施均不够严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