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阳谷县情地资料库 章节:阳谷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article/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f3/section/1/article/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始于1964年春。当时无专门工作机构,宣传、发动工作多由各级党、政部门组织,技术指导、发放药具等由卫生部门负责。 1970年,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82年1月,改为计划生育局,列为政府的职能部门。1984年6月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976年,各公社开始配备不脱产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1980年起,又在各管理区配备不脱产的计划生育网长,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也配备了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1984年,21个乡镇均建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由乡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了计划生育助理员和专职干部。1987年底,县乡(镇)两级共有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70人,其中县计生委29人,乡镇41人(内含临时工7人)。 计划生育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协调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动员计划生育:对象实行节育、绝育手术,以及对超计划生育者进行处罚,发放避孕药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