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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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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及建国初,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地方武装均实行志愿兵役制。
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党山东省六区专员范筑先同中共真诚合作,在鲁西北坚持抗战,阳谷人民奋起响应,迅速掀起抗日救亡的热潮。同年12月,组建以共产党员徐茂礼为首的阳谷县抗日总队,有400多名青壮年自愿参加。1939年秋,中共鲁西北第三地委武装委员徐翼在本县七级镇刘湾村组建八路军129师东进支队四大队,当地青壮年自愿从军杀敌者150余人,后逐渐壮大至四五百人,编为军分区正规部队。同年9月,以岳舜卿领导的谷山游击队为基础,组建阳谷县抗日基干大队,后逐渐扩充至500余人,并先后4次部分升级到军区正规部队。1945年9月,县基干大队、各区区队同时升级为正规部队,在今安乐镇胡楼村整编为冀鲁豫军区一分区六团。
1946年解放战争开始后,广大青壮年为保卫胜利果实,积极报名参军,当年全县共入伍2000多人。何海村24名青年民兵在队长何怀恩带领下同时参军,奔赴解放战场。194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县通过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广泛开展参军支前,“保家、保田、保饭碗”的宣传工作。至同年4月,大参军运动在本县形成高潮,到处可见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上战场的动人场面。干部群众为新战士开欢送会,戴大红花,并用车、马、轿等一直把他们送到集结地点。七级镇崔庄村一位年逾花甲的老大娘一直把小儿子崔衍昌送到部队驻地,并帮助部队稳定新战士情绪。在县委组织部长李一丁,中共城关区委书记杜立志等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全县一次参军达4000多人,先后补充到冀鲁豫军区第一、第十一纵队,随部队一直打到大西南。
1950年底,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口号的鼓舞下,本县有1万多青壮年报名参加志愿军,800多人应征入伍,随部队赴朝作战。
志愿兵役制官兵服役期不定,一律实行供给制,条件允许时发给少量津贴,其家属享受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优待。因伤、病不宜继续服役时转回地方安排。现在凡在农村的老复员军人均享受国家定期补助,每人每月一般为人民币15元。因战负伤者则按等级定期发放抚恤金,并享受政治优待和医药、交通等方面的照顾。